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近日在参加该院与华东政法大学政府法制研究院主办的“网约车政策法律研讨会”时表示,面对分享经济带来的挑战,政府应转变思维方式和治理手段,创新监管方式。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以来,一些地方陆续制定了配套管理办法,其中的一些限制政策引发了争议,包括禁止外地牌照的车辆和外地户籍的驾驶员在本行政区内开展网约车营运,明确要求对网约车数量实行管控,以及规定网约车的运价、车型要高于本地出租车等。
对此,王敬波说,网约车新政颁布后,网约车作为分享经济的代表,符合新经济模式的发展趋势,该制度的进步之处值得高度肯定。我们要思考的是如何避免网约车回到传统出租车管制模式下,促使制度转化为推动分享经济健康发展的动力,构建适应分享经济的规制模式无疑更值得期待。
王敬波建议,政府应转变思维方式,分享经济的发展需要构建全新的规制模式,而非简单的将其匡进传统规制方式中,面对分享经济带来的挑战,需要不断丰富治理手段,政府不能在握着方向盘的同时,还舍不得放下手里的马鞭,不能一边鸣笛,一边嘴里喊着“驾”。此外,还要防止地方保守主义倾向,部分地方政府为了避免社会矛盾,倾向于出台更加保守的措施。地方应以宽松政策为主,适时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