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各级行政机关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编制并公布了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下称年报)。 财新记者统计发现:2015年,上海、浙江等15个省份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总数同比增多,上海、浙江、吉林等16个省份因政府信息公开被复议的总数呈上升趋势,广西、甘肃、天津等23个省份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诉讼的总数同比增加甚至翻番。相比较而言,各省份涉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增幅大于行政复议,其中与征地拆迁有关的政府信息最受社会关注。
2016年是《条例》实施第八年。依据《条例》,中国各级行政机关应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近日,财新记者统计各省级政府公布的年报后发现上述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教授向财新记者表示,信息公开复议和诉讼案件增加主要有两方面原因:首先,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增加,水涨船高,信息公开的复议和诉讼增加是申请数量增加的一个必然反映;其次,2015年实施的新《行政诉讼法》和立案登记制降低了行政诉讼的门槛,行政诉讼的立案难整体有所缓解。
王敬波认为,面对数量攀升的涉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和复议,行政机关应建立依申请公开转化为主动公开的机制,同时应做到依法回应信息公开申请,规范程序,减少复议和诉讼的可能性,最根本的是争取实质性解决申请人的合法和正当的诉求。
各省级政府处理信息公开结果表明:“已经公开”和"同意公开“的答复较多,但基本在50%左右徘徊;“同意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比例相对较低,仅有两个省份这一比例超过10%;与此相关的复议和诉讼阶段纠错率较高,不少案件在复议或诉讼解读予以纠正。
王敬波认为,上述现象说明政府越来越重视信息公开申请,对于能够公开的信息依法公开,还是有部分案件被复议或者诉讼纠正,需要具体分析纠正的原因。“目前看,被纠正的原因主要是:有的是没有尽到必要的检索义务,有的是程序违法,有的是依据第三人的意见,没有具体判断是否属于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直接依据第三人不同意公开的意见作出决定”。
北京市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优银律师代理过多起征地拆迁案件,他告诉财新记者,这类案件往往先申请信息公开,但政府部门的答复往往不令人满意:
“比如,老百姓要求政府公开征地批文和征地红线图,只有这两个文件合在一起才能判断这块地是不是应该被征。但不少地方只提供批文,不提供红线图,这种同意部分公开的做法是糊弄老百姓。”
王优银介绍,实践中,有的部门还会以“申请不合格”为由刁难申请者,“逼老百姓复议、诉讼。”
财新记者了解到,依据《条例》,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是政府重点主动公开的信息。2015年,近三分之二的省份在年报中提到,土地征收、拆迁安置、城市规划等方面的信息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最多。
王敬波建议,各级政府应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类信息公开的流程,完善主动公开的途径,通过公开消除社会误解。
在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时,不少省份坦陈当前依申请公开工作难度日益增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与社会公众的期望还有差距,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尤其是专职人员队伍亟待建立。
“信息公开工作涉及政府或者政府部门的全面工作,信息公开主管人员需要比较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较强的协调能力,需要资深的公务人员担任公开公开主管人员。”王敬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