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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松年、马怀德等院内教授解读两高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日期:2013-06-09

  昨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南都特派北京记者陈伟斌摄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昨日下午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报告中说,最高法去年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2.7万件,判处罪犯2.9万人。各级法院共接待群众信访79万人(件)次,同比下降25.9%.

  此外,食品安全相关案例的内容第一次出现在最高法报告中。据介绍,最高法去年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审结涉及“瘦肉精”、“地沟油”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278件,判处罪犯320人。

  王胜俊表示,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要着力完善接受监督机制,促进司法公正。要更加重视新闻舆论监督,更加关注网上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报告解读

  1 13.5万件行政案件近半和解

  报告摘录: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和解工作,努力通过协调和解方式化解矛盾。各级法院一审行政案件中和解撤诉的6.5万件,占48%.

  背景:近几年来,“民告官”案件,即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2011年各级法院一审行政案件中和解撤诉6.5万件,占全部审结案件48%.2010年和解撤诉率为44.5%,比上年上升了3.5%.2009年的数据则为和解撤诉案件4.3万件,占一审行政案件的35.9%.

  ◎解读: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怀德: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是不能被调解的,但从行政争议的性质来看,有些争议可以调解。此前,地方法院探索了一些行政争议协调解决的具体办法,最高法也通过司法解释的方法为行政案件调解开了绿灯,调解的比率确实是在上升。

  不过,不能完全看协调和解的比率,行政案件还是要按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来审理,如果一味强调调解的话,就免不了强行调解,忽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如果案件不适宜调解,法院和被告不能给对方施压,而是要合理判决来达到依法行政保护人民的合法权利。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岿:这一现象的原因很复杂,首先是和整个大的局势有关,现在不论民事、刑事还是行政案件总的调解率都在上升。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近几年来行政案件的纠纷多与群体性事件有关,比如征地拆迁引发的纠纷。而这类案件往往比较复杂,涉及法律本身的不完善,也涉及总的形势。在被拆迁人的诉求和政府快速拆迁的要求之间,法院往往左右为难,于是宁愿选择和解,而非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2 法院接访数量连续两年降20%以上

  报告摘录:各级法院共接待群众信访79万人(件)次,同比下降25.9%.

  背景:2010年,各级法院全年接待信访106.6万人次,同比减少21.43%.2011年,各级法院共接待群众信访79万人(件)次,同比下降25.9%.

  ◎解读: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怀德:这主要指的是涉诉信访量,在过去占到百分之六七十。从老百姓的感受上说,信访量并没有减少,社会矛盾还比较多。但是从法院的统计资料看是在下降,可能是两方面原因。首先是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在提升,老百姓因司法裁判不服引发的上访申诉,就会下降;其次,有些本没有纳入司法程序的上访,通过纳入司法范围,特别是通过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调解与被调解等,通过这种方式得以化解。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有可能是信访求助于司法系统的减少,求助于行政系统的增多。

  3 启动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

  报告摘录:启动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推进法官招录体制改革等工作,切实解决法官提前离岗、离职等问题,着力加强基层职业保障。

  背景:我国各级法院一直沿用单一化的管理模式,法官晋升与行政级别挂钩。2011年3月公布的最高法报告中提出“完成法官员额编制标准和法官职务序列改革”。2011年7月,中组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出台《法官职务序列设置暂行规定》、《检察官职务序列设置暂行规定》及其两个配套规定,将法官、检察官按照相应职务序列进行管理。

  ◎解读:

  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教授应松年:我们现在的法官职务系统都是和政府的行政系统一样要分级别的,然后薪金待遇都和这个行政级别挂钩。我们这里要启动的这个职务序列指的是一个从行政系统里独立出来的,法院系统自己的职务序列,比如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等等,如果这个系统能理顺了,对于法院系统中的人才培养、晋升都是有好处的,要提拔好的人才前就不用再考虑他的行政级别。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怀德:法官单独职务序列主要针对的可能是法院内部法官和其他职务之间的区别,法官现在适用公务员法,但是法官还是跟公务员有所区别的。为了尊重法官这种职务专业化的需求、专业化的特点要求,需确定一个单独的职务序列,以有别于公务员,也有别于法院其他职务序列,比如说勤杂。

  4 司法领域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

  报告摘录: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司法民主和司法为民措施,认真研究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着手谋划下一轮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基本框架。

  背景:从2009年起,司法改革开始实施的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首次明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出发”,列出六大任务强调“司法为民”。

  ◎解读: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怀德:此前已经进行了两次法院内部系统改革,2008年中央发布了《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2009年发布了《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法院为此进行的制度改革,包括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司法公开制度、诉讼和非诉讼相衔接的制度等,一共是12项改革措施,今年基本上都落实到位了。

  现在要谋划下一轮,也就是第四个五年计划的改革纲要。前三个五年计划没有涉及到的问题需要着手进行改革。总的目标是为了推动社会公平正义,树立司法的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保证老百姓获得司法的可得性、可及性、公正性,让司法在整个社会矛盾化解中发挥更好更大的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司法改革每五年就有一个改革方向,这个改革纲要针对法院整个问题进行规划。我认为司法改革的根本是要解决司法的民主化问题。这其中有几个要点。第一,最高法院要实行陪审制度;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要收归中央,跟地方政府脱离关系;第三个要有轮换制度,3年一转,3年换一个地方。

  南都记者娜迪娅 杜强 实习生王炯叶雨阳发自北京

  ●数说报告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867件,同比下降1.8%;审结10515件,审限内结案率为95%.地方各级法院受理案件1220 .4万件,同比上升4.4%,审、执结1147.9万件,审限内结案率为99%,结案标的额1.7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