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检索

研究成果

建言献策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成果 -> 智库成果、建言献策 -> 马怀德文集 -> 建言献策 -> 正文

马怀德教授:健全国际司法合作追堵贪官外逃

信息来源:凤凰网 发布日期:2014-09-09

9月4日,第九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在北京大学隆重举行。本届论坛以“全面深化改革与法治”为主题,20余位著名法学家发表主题演讲。 



以下是马怀德的演讲内容:

坚持依法规范权力,加强权力监督与制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健全边界清晰、运转高效、相互协调、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模式,确保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着力构建党的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和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覆盖全面、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全方位、立体化监督体系;要依法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依法厘定权力边界,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法律体系

坚持人民主权原则。全面树立权为民所有,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权为民所控的理念。将公共权力关进法律制度的笼子里,实现依法授权、依法用权、依法限权。

依法科学厘定各类公权力的边界,减少公权力对社会、市场的不当干预。

依法规范党委、政府权力的行使,解决权力集中、权力交叉、权力冲突等问题。科学划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完善权力行使流程。

全面清查、梳理党委、政府的各项权力,建立权力清单、岗位责任和公示制度,规范裁量行为,细化行为程序,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普遍建立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打造阳光政治和透明政府。

突出权力监督重点,用足用好监督手段,加强对行政执法和司法的监督,尤其是对越权执法、滥用职权、司法不公、贪赃枉法等违法行为的监督。

坚持以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监督重点对象,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

二、完善覆盖全面、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权力监督体系,强化法律监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发挥党的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的协同作用,增强监督的权威性,提高监督的实效性。

实现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有效衔接,构建党的监督与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的转化机制。加强人大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确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切实保证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开展审判活动,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支持人民检察院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检察机关对立案侦查活动、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重点推进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监督,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

加强政府内部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上级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

依法保障和支持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审计部门要着力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投资项目审计、金融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加强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等公共资金的专项审计。监察部门要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和政府绩效管理监察,严肃追究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促进行政机关廉政勤政建设。完善审计监督、监察监督报告的社会公示制度。

三、加强民主监督,规范舆论监督,健全社会监督制度体系

完善民主监督法律制度,实现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常态运行,发挥政协民主监督的作用。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规范协商内容和协商程序。

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坚决支持新闻媒体正确开展舆论监督。在新闻媒体上开设监督专区,鼓励新闻媒体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和建设性监督。切实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依法管理和规范舆论监督,惩处虚假举报和谣言传言,维护舆论监督的正常秩序。

全面建立群众监督卡、举报投诉热线等形式,鼓励群众实名据实投诉举报,建立实名举报反馈机制。

充分利用网络监督平台,完善网络举报受理、查办和信息发布、反馈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引导公众依法有序参与政事讨论、表达利益诉求,行使监督权利。

四、加快反腐倡廉法律体系建设,提高反腐败法律实施效果

依法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着力破除体制、机制弊端。探索整合纪检监察、审计和反贪机构,依法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败领导体制。依法整合办案资源,规范办案权限,明确办案程序。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和交流,建立健全国际执法合作、司法协助和涉案人员外逃预警、遣返、引渡,涉案资产追回等工作机制。完善出入境、海关、边防等监管体制,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坚决堵塞贪官外逃渠道。

健全反腐倡廉法律制度体系。抓紧制定国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健全国家公职人员从政行为和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法律,完善惩治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的相关法律。增强反腐倡廉制度的权威性,强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和惩治腐败。

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让腐败分子无处遁形。完善违法违纪案件社会公示制度,发挥警示作用,消除腐败分子的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