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平,女,吉林省长春市人,1963年11月出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1985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留校任教至今,2004年至今攻读中国政法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曾出版个人专著担任本科生、双学士、法学硕士研究生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家赔偿法学的教学工作,曾被评为北京市优秀教师、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参与农业部、科技部、水利部、北京市委等多项课题研究,主要是《农村法制问题研究》、《自然科技资源共享条例》、《水利行政许可制度研究》、《北京市依法治市评价指导体系》等。在部分课题中作为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多次为北京市区、县法制宣传作讲座。
学术成果:
1.《建立公益诉讼促进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发展》;
2.《对高校依法制校的解读》;
3.《行政裁决制度研究》;
4.《建立公益诉讼完善行政诉讼制度》;
5.《我国公员务权利保障法律制度评析》;
6.《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
7.《浅析新医改背景下公立医院的成本核算问题——基于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的调研》,载《会计之友(中旬刊)》,2010年;
8.《“先诊疗后结算”模式仍需探索》,载《中国医药报》,2010年;
9.《为“医院检查结果互认”喝彩》,载《中国医药报》,2010年;
10.《医生“过劳”问题值得关注》,载《中国医药报》,2010年;
11.《谁更该为滥输液担责》,载《中国医药报》,2011年;
12.《一个医生的医院怎能“看病不难”》,载《中国医药报》,2011年;
13.《方正再诉宝洁“飘柔”标识侵权》,载《民主与法制时报》,2011年;
14.《山东日照市东港区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数据库让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公平公正》,载《中国档案报》,2011年;
15.《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代表:检察工作创新回应民生关切》,载《法制资讯》,2012年;
16.《我国生育权法律制度研究》,载《上海社会科学院》,2012年;
17.《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的若干思考》,载《辽宁警专学报》,2012年;
18.《和谐社会视角下的法制建设》,载《法制与经济(下旬)》,2012年;
19.《基于GE指数法的城乡基本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差距分析——以成都市为例》,载《消费经济》,2013年;
20.《新形势下医患关系浅析》,载《中国医疗前沿》,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