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7
摘 要:行政法典是规范行政权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最高级别的规范形式。法典化反映的是编纂法典的动态的发展趋势,其表现形式可以是多元化的,构造可以是多层次的,发展可以是渐进的、多阶段的。行政法典的理论构想包含行政法总则、行政基本法、行政程序法三种模式。行政法典化受行政法体系、立法成果、行政法理论以及文化等因素影响。从目标定位来看,要降低理想型、高级形态行政法典的预期,采取一种更为务实的局部性
01/26
摘 要:保障公众健康既是生态环境法治的原初目的之一也是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的重要目标。这不仅要求生态环境法典在理念层面呼应“以人为本”的中国式现代化的宗旨也要求从立法目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等方面构建健全的环境健康法治体系。我国环境健康法治保障在理念实现机制、规范体系和监管体制等方面难以适应以风险防范为核心的环境健康法治需求困顿于“见物不见人”之弊。在此情况下应以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为契机发挥法典
01/26
摘 要:为保持生态环境法典的安定性、简洁性、融贯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中功能性强、过于细密的、价值理念悬殊的规范应由单行法另行规定。为保持法典的开放性,未来的新型单项立法不可避免,单项立法应在生态环境法典框架下再出发。指导案例有效地发挥着生态环境法律辅助作用,生态环境法应回归混合法型的中国法律传统。生态环境法典颁布之后,地方立法应在中央立法指导下再协同,生态环境民间规范则构成补充性规范。生态环境
01/25
摘 要:维护法制统一是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之一。从一般性角度来说,通过备案审查制度贯彻法制统一原则是厉行法治、发展经济和维护政治稳定的必然要求。马克思主义法制统一思想的影响、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以及对不重视法制的历史的反思等因素则是备案审查实施法制统一原则的特殊必要性根据。法制统一原则的核心内容包括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力制约和监督以及人权保障。落实这一
01/24
摘 要:现代化是多维度、多层次和多面向的现代化。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推进中,必须重视法治,搞好法治建设,实现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编纂行政法典是完善行政法治体系的核心任务,其不仅是实现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需要,也是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的需要。中国式现代化的既有实践为我国行政法典编纂提供了必要的经济、政治、文化以及法律基础。在行政法典的编纂中,应当将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原则融入其中,形成具有
01/24
摘 要:财产权“准征收”现象已弥漫到我国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成为触手可及的客观存在。财产权征收模式从“一元”向“二元”转变的需要、财产权限制规范精细化构造的诉求,是中国语境下财产权“准征收”的生成逻辑。从法思想、法体系和法技术等层面深入考量,我国将来编纂的行政法典宜设置财产权“准征收”规范体系。这不仅是提升财产权公益征收规范科学性、先进性,弥补其与实践之间张力的内在需要,更是顺应情势变迁,实现
01/23
摘 要:新中国成立以来,法学学科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幼稚到成熟、从分散到体系化的演进过程,为法治国家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构建一个完整、成熟的法学学科体系是建设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前提和基础,也只有高质量建设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才能顺利建成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法学是政治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加强法学学科体系建设,必须坚持以我为主、兼收并蓄、突出特色的方针。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要
01/22
摘要:宪法价值是行政法价值的基础,宪法要求行政法成为价值统一体,行政法典正是这种价值统一体的鲜明体现。行政法典具有四方面强大的宪法功能,即授权功能、控权功能、保障公民权利功能以及实现国家富强功能。行政法典的宪法依据为行政法典提供宪法正当性,要求行政法典具备直接性、全面性和体系性。据此,建议尽快编纂行政法典,并将行政基本法典作为行政法典的理想形态。 关键词:行政法典;宪法;价值完备性;宪法功能
01/22
摘 要:《民法典》和域外的经验告诉我们,单凭“提取公因式”的立法技术,容易导致片面强调规则适用的共同性,而忽视体系构造的共同性。我国《民法典》立法和实施过程中并未完全照搬“提取公因式”的立法技术,也适用了法律阶梯模式。探讨中国模式行政法法典化问题应避免揠苗助长、违反法典形成发展规律、无视行政单行法之间所具有的共同原理和原则。中国模式行政总则法的生成,应重视基础性的通则性规范提炼工作,使其形成
01/21
摘要:行政基本法典的编纂必须吸收既往立法中创设的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行政处罚法创设的行政行为设定制度本质上是对行政行为设定权的配置,是对我国立法权配置制度的重大发展和补充,编纂行政基本法典时是否吸收这一制度值得研究。行政基本法典是关于一般或基本行政法的法典,以规范行政行为为中心。在行政基本法典中规定行政行为设定制度符合其定位,有助于法律保留原则或职权法定原则的实现。不过,行政行为设定制度具有显著
01/21
内容提要:明清会典的主体是基于治理理想的组织规范和管理规范的总和。明清会典编纂的直接动机是对《诸司职掌》的修订,编纂目标在于统一国家治理的法律依据,同时在历史统绪上实现官制典籍的延续承继。明清会典编纂的总体理念为维护“大一统”,核心理念为对官僚权力进行规制和约束。立法模式上,明清会典在体例上采用以官统事、正文与事例分立的复合立法模式,以高超的立法技术和简洁凝练的语言进行表述与阐释,内部条文形成
01/20
摘要:行政法学体系化是行政法学成熟的一大标志,是行政法学界过去一直探索的重要话题。在过去十年,有与行政任务相适应、与公共行政相融合、与分配行政相适应等诸多行政法学体系改革的主张。在体系的核心概念上,“行政行为”已转为“行政的行为形式”,“行政法律关系”近来得到重视,其体系要素探讨日益增多。行政一般制度的法典研究乃至行政法综合法典的探讨均可有助于中国行政法学体系的形成。相较而言,虽然中国行政法学
01/20
摘要:通用行政法典是指适用于所有行政法领域具有普遍性、基础性地位的法典,“通用”强调其在行政法领域的普遍适用性。法典编纂的逻辑主线需体现法典的价值取向、体系化构建目标和一般行政法领域法律规范特征,由此分析,以规范行政权为中心、以行政行为为核心概念的逻辑主线是最佳选择。在编纂步骤上,无需“两步走”,总则与分编一步到位符合现实需求。在“总则-分编”的基本构架上,总则提取行政行为的最大公因数,包括一般
01/19
摘要:行政协议的实践适用无法回避公私法的调和问题,为规避行政权“遁入私法”的风险,应在规范视角下明确其适用标准。因适用标准的构造差异,源于“法律保留”的不同解释,可通过不同解释的要素化分解,在传统行政与行政协议的对应关系下,由行政形式选择理论作为转介,类比归纳为行政协议适用标准的考量要素,并围绕兼顾标的公共性与实践适配性,形成“内部要素考量为主,外部要素考量为辅”的考量体系。具体而言,围绕协议
01/19
摘要:由于规范不足和理解差异,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在发挥良好社会治理效果的同时,也存在多发、滥发的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一系列经典案例很好地勾勒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在实践运作中的实际情况,包括制发对象、制发时机和制发情形三个维度。从历史梳理的角度来看,这一制度并非横空出世,而是经历了一般监督时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时期、自我规范时期等漫长的发展过程。在性质上,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应当定位于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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