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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爱武发言摘要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8-25

第一,立足新要求,建设好浦东新区法治政府新示范。去年浦东新区被依法治国办评为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纲要》发布实施后,我们将对标对表《纲要》提出的要求,结合中央依法治国办设置的法治政府示范区评审评估指标体系,更高要求更高水平建设好浦东新区法治政府示范区。

第二,立足新内容,履行好浦东新区法治政府新职责。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已出台,全国人大常委会于6月10日也决定赋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权力,浦东新区人大和新区政府可以制定管理措施先行先试。有了新的立法保障后,我们将更好地推动和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特别是浦东新区法规的权限可以变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我们要用好这一立法授权,为浦东改革创新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撑和法治保障。同时,我们也意识到要尽快加强浦东的立法力量、立法机构建设,克服立法经验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制定好管理措施,也积极配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好浦东新区法规,加大法律制度供给力度。

第三,立足新标准,完成好浦东新区法治政府新任务。浦东承担了不少国家战略任务和改革要求,比如从2015年开始国务院对浦东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就提出了要求,新《纲要》提出进一步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根据国务院和上海市政府的要求,结合《纲要》的内容,我们正在制定新版本的“证照分离”改革方案,借助新的立法授权,我们正在起草有关“一业一证”的浦东新区法规,推动和保障“一业一证”改革向前发展。大致来说,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的要求,浦东新区的“证照分离”、“一业一证”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证照分离”改革,取消行政审批事项,主要是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是国务院调整有关法律或者是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第二阶段,“一业一证”改革。该阶段并没有改变或者是取消现有的行政许可,只是把一个行业涉及到的若干行政许可证集中在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上,我们称之为物理反应。第三阶段,也即新的立法授权下来以后,我们将继续推动变法,通过制定浦东新区法规调整相应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是部门规章所设定的行政许可,对“一业一证”改革作实质性的推动,我们称之为化学反应。

最后,在建设法治政府以及改革创新的过程中,我们会向外省学习,取长补短,也希望借助专家力量,进一步把浦东法治政府建设好。

(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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