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1
摘 要:《立法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条款建立了国家立法授权机制,但学界对以上条款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权限仍存在认识分歧,有必要予以厘清。在立法领域,我国宪法意义上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系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权力一元化基础上二次分配自身立法职权,权宜调整国家权力体系中的立法权分工,建构并运行国家授权立法体制的机制。在理论层面,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授权受到授权
06/11
2025年6月8日,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教育部“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重大专项秘书处主办,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承办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学科手册”编写工作启动会在北京顺利召开。 教育部“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重大专项总召集人、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召集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学科手册”编写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在主持会议时指出,建构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
06/10
摘 要:检察监督基于查明案件相关事实的需要,天然蕴含调查核实的权力内核。在强调四大检察均衡发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的新时代,需要充分认识行政检察调查核实的重要意义以及行政检察调查核实的特殊性。行政检察调查核实是个案监督工作的基础,是行政相对人表达诉求和补充法院卷宗外相关案件事实的重要途径,关系到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果,以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的正常开展。目前,检察机关行政检察调查核实权运行中
06/10
摘 要:在宪制结构中,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及其权力配置直接制约着检察职能的发挥。我国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已实现从“一般监督”到“法律监督”的转变,但在法治实践中其却被限缩为“诉讼监督”。这一实践格局严重影响到了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和宪制结构中的权力架构,检察机关的检察职能应当向宪法回归。随着检察制度改革的深入,检察机关的行政检察结构开始分化,逐步从行政诉讼监督向行政执法监督拓展。在此背景下,需要正视
06/09
尊敬的各界贤达、法学同道、应门弟子后学: 2026年1月1日(农历11月13日),适逢当代中国著名法学家、新中国行政法学科的重要创始人和带头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先生九十华诞。届时,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将举办应松年行政法学术思想研讨会,并在会上发布“应松年先生九十华诞祝寿文集”(暂定名)。为此,特向各位集文稿。 现将征稿事项禀告如下: 一、征稿范围 1. 应松年先生
06/07
摘 要:近年来,立法开始通过公法强化互联网平台对其用户违法、侵权和其他有害行为的治理义务。伴随着立法和监管实践中“主体责任”“安全保障义务”“风险防控责任”等监管要求的提出,互联网合作规制模式开始形成。公法规制框架的强化回应了互联网生态中的问题以及平台经济的现实,有其合理性。与此同时,当平台扮演事实上的监管者角色时,法律需要强化对平台权力行使的正当程序规范。但是,相应的规则设计需要考虑平台技术和
06/06
摘 要:编纂行政基本法典,首先应制定行政法总则。行政法总则在行政基本法典中居于基础地位,发挥着统一基本概念、明确基本原则、建立基本制度的功能。围绕规范行政活动的逻辑主线,行政法总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规定,基本原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权利,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责任。同时,应当处理好行政法总则与行政程序法的关系,行政法总则与提升行政效能的关系,优化行政法总则的立法技术,增强行政基本法
06/05
当下,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经济社会的影响不断加深,正成为改变整个社会交互方式和生产、生活环境的重要驱动力量。在政府治理中科学合理地利用这些技术,既有利于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也有利于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科技保障,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正因如此,《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将“智能高效”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之一,并提出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的目标。由于数据在当
06/04
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从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维度构建了系统的制度框架,有助于回应各方关切,提振发展信心。其有效实施,关键在于政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民营经济营造明确、合理、稳定
06/03
摘 要:完整的行政处罚期间制度包括追究时效、裁决时效和执行时效,这构成规范和限制行政处罚全过程和各阶段的期间制度体系。当前,《行政处罚法》规定的2年处罚时效是追究时效,它仅适用于违法行为的追究阶段;规定的90天办案期限并不发生实际法律效果,并非是规范意义上的裁决时效。同样,《行政强制法》规定的为期3个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也缺乏刚性法律后果,不是真正限制处罚决定执行力的执行时效。经由理论检视
05/30
摘 要:环境保护行刑衔接的实体规范立法模式包括“从有到好”的改进式立法模式和“从无到有”的新设式立法模式。环境保护行刑衔接宜优先适用行政法先行的立法技术;对具有严重法益侵害性而亟待刑法发挥强制力进行规制之行为,可补充适用刑法先行的立法技术。环境保护行刑衔接的实体规范优化在适用立场上体现为罪质要素、罪量要素以及法律责任层面的优化。对环境犯罪进行行政法违反之评价时,宜采取“行政违法且应罚”标准;环境
05/30
摘 要:法治政府建设是全国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努力实现全面突破是我国当前法治建设的战略性部署,这必然要求寻找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力量和新路径。党中央的部署清晰地释放了通过强化行政检察监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的强烈信号,并就如何发挥检察机关的作用作出了方向性安排。期待检察机关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新作为,需要充分理解和把握检察机关的新角色,实现检察机关从纠偏到预防、从个别到一般、从消极到积极
05/29
摘 要: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是一个新课题。推进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应当明确相关依据的具体要求,搞清楚行政行为及行政违法行为的内在逻辑,把握好相关原则。可以先从行政诉讼法第70条规定的研析入手,掌握行政行为的瑕疵及其后果,把握好行政法基本原则。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准揭示了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违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内容、方式和程序要求。检察机关要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既要坚持违法必究的原则,又要
05/29
摘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对检察机关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推进诉源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法院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案件的监督是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促诉源治理的新路径。检察机关对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案件,应依职权启动,针对不同情形,采取不同的监督方式。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可审查性认定错误,导致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检察机关通过抗诉方式予以监督;对原告依据行政诉讼法第53条一并
05/27
摘要:行政检察作为落实能动检察理念的监督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法治监督体系的重要体现。行政检察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核心问题,既包括行政检察何以化解行政争议,也囊括行政检察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判断标准和制度层面问题。中国式现代化行政检察内蕴检察理论和实践融贯并蓄之现实需求,这就需要对行政检察实践模式进行刚性-柔性兼容的体系阐释,并渐进完善行政检察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机制。具体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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