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1
摘要:行政处罚机关转送行政复议申请制度,是以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为制度目标导向,针对特定类型行政处罚决定建立的行政复议申请便利机制。立足行政先行自纠及充分激发行政程序的纠纷吸纳化解功能,行政复议申请转送制度将行政执法反思评估机制内嵌于行政复议申请转送程序之中,是融贯行政复议便民为民属性与行政先行自纠属性、集行政复议程序回应与被处罚人实体请求处理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制度。行政复议申请转送制度运行需
03/10
《英国是如何治理的:英国公法的历史与现状》(全四卷) 张越 / 著 《英国是如何治理的:英国公法的历史与现状》对作为英美法系的代表国家的英国公法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梳理和归纳,开创了我国系统性研究他国法律制度的先河,并用中国法学的研究方法、按照中国法治的理论体系,将英国公法的判例结论及立法成果,与中国相应领城的理论与实践成果相对比,在中英公法的差异之处着力,形成了中国人易于理解和便于把握的比较借鉴
03/09
摘要: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及人工智能生成物的爆发式增长引发了数据风险及监管难题。为明确AIGC的溢出风险并确立相应的监管规则,通过梳理AIGC在各典型应用场景的发展现状,厘清了AIGC存在的数据污染风险、信息泄露风险、数据歧视风险和通用性伦理风险。通过对比国内外AIGC监管的制度内容,发现当前监管模式存在人力监管能力不足、“产品”质量标准缺失、数据歧视监管规则缺失、分级管理规则模糊四个方面的缺陷
03/09
摘要:风险社会中的新兴科技行为发生了结构性改变,相较于受到行政规制的一般行为而言具有多元风险性。对蕴含风险的新兴科技行为进行行政归责挑战了传统行政处罚体系。以人类基因编辑行政处罚为考察对象,发现风险社会背景下的行政处罚归责困境在于对责任主义立场的冲击、对具体危害结果的背离、对客观因果关系的突破。由于不同法益类型和不同归责功能影响归责要件的形态和证明程度,故破解归责难题需要遵循类型化思路。在区分
03/08
摘 要:在优质义务教育资源供给有限的情况下,设置特定的入学分配标准成为必然选择,当前立法者选择了以户籍所在地为原则性标准的就近入学制度。就近入学制度对某些基本权利构成典型性干预,借助归责理论对基本权利防御范围的界定可以发现,该制度对部分基本权利还构成不具直接性和目的性的干预,针对若干基本权利则呈现替代性干预的形式。无论对于何种干预行为,均需要进行正当性论证。为了更充分地满足宪法基本权利的要求
03/07
摘要:合法性审查、适当性审查是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被申请行政行为的两个审查标准。适当性审查与行政诉讼合理性审查表述不同但内容一致。合法性审查是形式合法性审查,适当性审查是实质合法性审查,因此,适当性审查与合法性审查构成了一种从“从形式违法到实质违法”的双阶审查方法。在形式合法性已经确认的前提下,针对被申请行政行为的内容,行政复议机关可以从合目的性、结果可接受性和利益权衡三个面向作适当性审查。 关键词
03/07
摘要: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将变更决定的适用模式调整为限定适用。限定适用是对混同适用的修正,旨在强化变更决定在特定情形下的适用。在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定位下,限定适用包含了确定适用与有限适用双重面向。限定适用的三种情形中,“内容不适当”应当限于法定裁量范围内实体内容效果裁量的瑕疵,并且排除滥用职权;“未正确适用依据”应当明确与“没有依据”和“适用的依据不合法”之间的界限;“事实不清
03/06
摘要:行政复议“程序空转”是指复议程序的低效率乃至无效率,由于实体争议未得到化解,造成了行政、司法资源的浪费。从制度运行流程来看,在原行政机关执行复议决定中、行政复议过程中、复议和其他制度的衔接中都存在程序空转现象。从程序空转的成因来看,既有执法主体履职能力不足的原因,也存在法律规范层面行政复议受理条件不明确、审理流程局限性、变更决定存在适用困境等原因,制度衔接层面同样存在不完善之处。为化解程序
03/06
摘要:不同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制度中将适当性审查与合法性审查相并列。行政复议的适当性审查应指代结果的可接受性,涵盖当事人的个别认可和社会的普遍认同。行政复议的适当性审查至少包括三种场景,并分别采取不同审查路径。就羁束行政行为,复议机关应运用理性和程序就不确定法律概念作出解释和在个案中进行涵射;就裁量行政行为,复议机关首先需要判定裁量基准在个案中的可适用性,如果无裁量基准则分别区分专门技术
03/05
摘 要:复议前置属于行政诉讼制度,应当受行政诉讼法的约束。《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对复议前置的容许性、设定权及设定范围,现受到了《行政复议法》的挑战。我国至今设定复议前置的法律、行政法规总计74部/件,总体上遵循了《行政诉讼法》的规则。省级地方性法规普遍偏好设定复议前置,规章设定复议前置违反了法治原则。法律、行政法规曾设定65种行政行为争议为复议前置,所采用的标准是“主管部门+行政行为类型”。现行
03/05
摘 要:新《行政复议法》扩大了行政复议前置范围,为行政复议主渠道建设提供了重要基础。复议前置具有促进行政机关自我控制、扩大权利保护、减轻法院负担、降低行政争议解决成本四大价值。此四大价值的实现需要复议制度多个方面的共同作用,包括复议前置范围设置与适用、复议审查优势的运用、复议与行政诉讼纵向衔接的加强等。《行政复议法》对复议前置制度的设计尚不能满足复议前置价值的实现,需要从复议前置范围的合理界定
03/04
基本信息 依法律行政:行政法的基础构造 作者:王贵松 法律出版社2025年1月出版 定价:59.00元 图书简介 依法律行政原理是行政法的基本原理之一,适合于在当代中国的人大制度之下调整行政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可以勾勒出中国行政法的基础构造。一方面,法律高于行政,行政不得违反法律;另一方面,行政执行法律,行政的立法、具体行为、组织制度均在一定范围内以法律为根据方可作出。这便构成了依法律行政原理
03/03
3月1日,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开始施行,新法增设了检察公益诉讼条款,既为检察机关履职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同时也赋予检察机关在文物保护方面更重的责任。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在法律施行首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五十七批指导性案例,聚焦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为各地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提供规范和指引。 此次发布的案例共有5件,分别是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督促保护秦直道遗址公益
03/02
典型案例目录 1.某公司不服江西省某市城市管理局不予批准新增共享电动车投放数量行政复议案 2.某妇幼保健院不服广西壮族自治区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 3.某公司不服湖南省某市财政局征缴报建规费行政复议案 4.某公司不服四川省某市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案 5.王某、陈某不服上海市某街道办事处未履行召开临时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法定职责行政复议案 6.某公司不服辽宁省某
03/02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通过刚才胡副部长的介绍,我们了解到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一年来行政复议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下一步,司法部在推进行政复议工作深入发展,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上有何打算呢? 司法部副部长 胡卫列 推进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建设,这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行政复议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必然要求和关键的抓手。从这一年贯彻实施新法的情况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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