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0
2024摘 要:面对数据平台的认知优势,立法者通过重塑其组织结构,推动个人信息保护合规的内生化建构。外部行为规范给企业造成的负担是点状的,内部组织规范则是对企业理性的结构性重塑,意味着国家能够对企业产生持久深远的影响,现有理论欠缺足够的解释力。...
12/09
2024摘 要:在当前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运行过程中,个人信息面临着收集范围与限度不明、算法违规处理及生成错误结论等问题,因此亟须构建个人信息保护的全流程合规体系。在准备阶段,生成式人工智能应该基于最小必要原则来明确合规收集范围,并将个人信息进行碎...
12/09
2024摘 要:生成式AI的技术特性使其对《个人信息保护法》建构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产生了挑战,主要包括:生成式AI虽然解决了让语言模型使用超大体量无人工标注数据进行预训练的难题,但其采用的技术路线也使大语言模型成为完全的“技术黑箱”,进而使开发者...
12/08
2024摘 要:无论《人工智能法》采取何种主体结构,使用者都始终占据重要位置,其核心是使用行为的判定,同时其与开发者、提供者具有身份转化关系。设置“人工智能使用者权益保护”专章契合人工智能法的立法目标,可以向世界传达中国一以贯之的以人为本的人工...
12/08
2024摘 要: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及产业的发展和数字政府建设的不断推进,人工智能在数字政府中的应用越来越频繁,程度越来越深,但在提升行政效能和行政质量的同时,也给民主、法治和基本权利保护等公法价值带来极大的冲击。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将人工智能在法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