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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摘要: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明确将行政协议争议纳入复议范围。相比于旧复议法只将具有单方权力行使性质的具体行政行为作为复议对象的立法方式,具有双方法律行为和非权力行为属性的行政协议引发的争议进入复议范围,无疑增加了复议案件的类型,实现了“...
10/26
2025摘要:《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了“轻微违法不罚”“首违不罚”和“无主观过错不罚”三种不予处罚的情形。在反垄断执法中,并无“轻微违法不罚”的适用空间,“首违不罚”和“无主观过错不罚”则存在适用空间。“首违不罚”中的初次违法应限定于经营者在...
10/26
2025摘要:行政复议和解制度在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中首次入法,其适用范围由“限定和解”扩展为“全面和解”,旨在强化该制度在行政复议实践中的运用。然而,考察发现,“彻底不用”“假性运用”和“限缩运用”等问题在不同程度上限制了制度功能的实现。在...
10/14
2025摘 要:由于民事履约机制力有不逮,难以确保行政协议按质按期按量完成,需要赋予行政机关行政优益权。这本质上是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行政的要求,旨在解决行政机关以行政协议履行具体行政职责方式与行政机关对社会公众的普遍行政职责之间的冲突。从...
10/14
2025摘 要:在行政协议效力认定的问题上,公法主导论暴露出局限性。该模式过度依赖行政行为规则的优先适用,忽略了民事法律行为规则的功能价值。这不仅削弱了法律适用的灵活性,而且低估了案件审理的复杂性。与之相对,公私法协动论以综合性视角解决这些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