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检索

首页

获奖项目展示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政府奖 -> 获奖项目展示 -> 正文

提名奖项目展示|中共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司法厅)——构建“4+X”合法性审查工作体系 推动预防性法律制度机制创新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5-16

编者按:

2025年4月26日,第七届“法治政府奖”终评会在中国政法大学成功举行。本届“法治政府奖”评选活动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主办。终评会上,10位评委在综合考量申报内容和现场陈述的基础上打分,最终20个项目获得第七届“法治政府奖”、20个项目获得第七届“法治政府奖提名奖”。“法治政府研究院”微信公众号将系列推送获奖项目展示。


构建“4+X”合法性审查工作体系

推动预防性法律制度机制创新


中共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司法厅)


一、项目背景

(一)这是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应有之义。从事前控制视角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是贯彻落实“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实际行动。

(二)这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务实举措。对行政行为实施合法性审查,有利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确保“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这是助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浙江以完善行政合法性审查机制为抓手,注重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四)这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的有效抓手。从合法性审查“小切口”入手,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回应了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深化了县乡法治政府建设实践。

二、主要做法

(一)打造“全覆盖、立体化”的工作格局。将合法性审查拓展至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行政协议4个领域,和其他重大涉法事务领域,并延伸至乡镇、街道,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审查工作格局。

(省政府出台《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


(二)重塑“全流程、规范化”的审查机制。主要规范三项机制:前置审查机制。明确规定,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提交审议、不得作出决定、不得对外公布。分类审查机制。重点解决“4+X”事项“谁来审、审什么、怎么审”的问题,形成全流程闭环管理。包容审慎机制。对符合国家和省级要求的探索性举措,充分考虑改革的方向和要求,做到“敢于说不、善于说行”。

(三)构建“全方位、多维度”的保障体系。聚焦基础支撑,健全审查力量,强化审查保障。聚焦标准先行,制定“一图一单一指引”,规范审查标准和流程。聚焦数字赋能,构建智能化应用体系,实现审查便捷高效。

三、取得成效

(一)省域依法行政制度机制持续完善。出台省政府规章《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体现地方立法先行和制度引领。2022年以来,全省合法性审查量持续提升,推动行政诉讼一审败诉率实现连年下降。

(二)基层依法行政能力持续加强。全省90个县(市、区)实现合法性审查中心全覆盖。建立县乡法审员制度,任命了一批县乡法审员。建立“县乡联动”审查机制,实现审查质效双提升。


(桐庐县司法局工作人员联合政府法律顾问,在桐君司法所开展县乡联动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持续提升。通过强化基层合法性审查工作,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涉乡镇(街道)行政诉讼发案量持续稳步下降。

(四)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2023年以来,全省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6849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率保持在85%以上。开展涉营商环境、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文件清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