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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法治政府奖”城市代表发言:宁波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胡敏仁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6-25



胡敏仁

(宁波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尊敬的马校长、周委员,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上午好!非常荣幸受邀参加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与未来研讨会,并有幸进行交流发言。

值此第七届中国法治政府奖颁奖盛典,回望中国法治政府建设历程,让我不禁想起王阳明先生知行合一的治世箴言。法治政府建设既需要恒定的价值坐标,更需要实现致良知事上练的辩证统一。本次评选活动中,我市3个项目荣获法治政府奖、提名奖,这些成果既体现了宁波人在事上磨练的实践精神,也体现了宁波作为改革开放前沿城市,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探索与追求。

在此,请允许我代表获奖单位,向第七届法治政府奖评审委员会、向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谢意。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必须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这一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宁波市作为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在中国政法大学发布的《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中,连续多年稳居前列,营商环境连续5年位居全国第一方阵。在法治政府建设系统性的实践探索中,有三点体悟尤为深刻:

一、人民中心型的法治实践路径。宁波市将法治为民理念具象化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创新体系:在民主参与方面,构建一起来立法的数智化平台,继首创村民说事后,再创村官说法的基层治理模式;在服务基层方面,建成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示范网络,并主动回应人民需求,整合协同资源,创新打造新时代法治实践站,打通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目前,已在社区、产业园区、商圈、车站、港口等区域设立了76家新时代法治实践站,协同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千余名法治志愿者开展法治实践活动800余场次,有力推动了法治宁波的共建共享。

二、系统集成型的法治推进机制。在领导决策层面,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出台全国首个重大行政决策地方标准。在执行层面,建立法治督察-专项述法-绩效考核的闭环体系。在涉企行政执法层面,健全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机制,加强轻罚免罚清单体系建设,率先探索出台行政执法领域第三方辅助服务规范,从源头上根治执法辅助乱和滥的难题。这种系统化推进模式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三、改革导向型的法治创新实践。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地方法治政府建设牵一发动全身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谋划提出一批法治改革创新项目。通过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动、责任制落实推进项目培育,全力打造一批具有宁波辨识度的法治建设成果。近年来,我市累计已有36项工作被国家部委以上发文推广。这些改革彰显了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的辩证逻辑。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宁波作为书藏古今,港通天下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其城市发展蕴含着深厚的法治文化基因。在新时代法治建设进程中,我们还需持续探索,也亟需各位专家学者和各位领导的大力支持。

我们也竭诚欢迎各位莅临宁波实地考察,为我们提供真知灼见。让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知行合一的中国智慧,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

最后,祝愿本次活动圆满成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