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取消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力,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行政审批效率得到了很大提高,企业和群众非常满意。
但是,在行政审批工作中,涉及行政审批的评估、评审(环评、安评、能评、震评、水评、雷评、图审),即平常大家所说的“红顶中介”问题,仍然影响和制约着行政审批质量、效率的提高,仍然是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直到现在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具体表现是:中介组织评估评审时间长、办理慢、收费高、收费乱,有的搞独家垄断、行业垄断,中介组织普遍缺少监管、无人监管等。由于这些涉及行政审批的“红顶中介”评估评审,是法律规定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必不可少的环节、要件,没有这些评估评审,就无法获得行政审批批准手续、文件。虽然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经过清理、治理,涉及“红顶中介”的评估评审有了一些改善,比如将一些评估评审由前置条件改为后置条件,但改为后置条件还是需要进行评估评审。还有的行政审批事项甚至取消了评估评审,如取消了雷评,但是建筑工程项目仍需要设计、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因为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规定的,不安装或者安装不符合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还会受到行政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触犯刑律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等等。
近几年各地对“红顶中介”的清理、治理主要采取的措施是:一是对政府部门下属的事业、企业中介组织进行彻底脱钩。按照“谁审批、谁登记、谁清理、谁规范”的原则,将“红顶中介”从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财务、办公场所等方面与政府及其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进行彻底分开,现职公职人员不允许在中介组织兼任职务,也不得支配中介组织的财物。二是放开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市场。有的地方建立了中介服务超市,由企业和群众自愿选择中介组织,不准行政机关强制企业和群众接受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或指定服务,不准行政机关设置附加条件阻碍外地中介组织进入当地开展业务活动。三是进行督导检查。对“红顶中介”不脱钩或脱钩不彻底的,停发财政收费票据,取消其收费许可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015年4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规定:“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需要开展的应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对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同等对待。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在中介服务机构兼职(任职)”。“进一步放开中介服务市场,严禁通过限额管理控制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各部门现有的限额管理规定一律取消”。
实行了中介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好处是:“红顶中介”机构不再姓红了,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了,中介服务属于市场行为了;再就是中介组织不用再局限于本地了,可以到外地开展业务活动;还有就是企业和群众可以自愿选择中介服务了,对中介服务收费可以讨价还价了。弊端是:中介市场放开了,但真正能够进入中介市场的中介组织却并不多,可供企业和群众自愿选择的中介组织也不多,特别是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六评一审”中介组织,受技术力量、设施设备的限制,象地震评估,不仅要有地震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还需要专门的地震勘探设施设备,这些设施设备少则几万几十万,多则几百万几千万,再加上地震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也不是说找就能找到的,因此在短时间内很难培育出来一定数量的中介组织进行竞争,这就让一些中介组织由“红顶中介”变成了独家垄断或行业垄断。再就是中介组织推向市场后,中介服务收费也实行了市场调节价,由企业和群众与中介组织双方协商约定,但由于可供选择的中介组织少,企业和群众在协商价格时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并不占主动,也没有什么优势,致使个别垄断中介组织漫天要价,加重了企业和群众负担。还有就是这些中介组织进入市场后,主要的目的就是赚钱,为了减少投入,节省成本,势必影响评估评审的质量,甚至更容易产生与行政审批部门审批人员相互勾结、行贿受贿、滋生腐败的现象。而一旦有了问题,这些中介组织门一关、公司一注销,重新变更公司法人、名称,就很难再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而企业和群众之所以进行中介评估评审,是因为不评估评审就无法获得行政审批手续。企业和群众进行中介评估评审,最关心的不是中介组织是不是姓“红”,最关心的实际上就是两个字:“快”、“少”。“快”就是中介组织评估评审时间要快。“少”就是中介组织评估评审收费要少。虽然一些地方实行了“红顶中介”脱钩,让中介组织走向了市场,但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快”和“少”的问题。
要从根本上解决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组织评估评审存在的各种问题,最好的解决办法是:让“红顶中介”姓红。因为“红顶中介”本身就是依附于行政审批的,其评估评审现在一般认定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或后置条件,实际上有些评估评审就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即使将“红顶中介”与行政机关脱钩,但其开展的评估评审却与行政审批无法脱钩,其业务性质仍然姓红。因此,与其让这些“红顶中介”假红,倒不如让他们真正姓红,让“红顶中介”成为行政审批的组成部分。
怎样让“红顶中介”姓红呢?就是将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环评、安评、能评、震评、水评、文评(文物)、地评(地质)、图纸设计审查等原来行政机关下属的或者国有的企事业性质的中介机构集中整合起来,组建一个国有的企业或事业性质的“行政审批评估审查中心”,具体承担涉及行政审批的各类技术咨询、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等工作任务。各级成立的“行政审批评估审查中心”,要纳入到同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实行与行政审批部门统一管理,按照行政审批部门的工作要求,及时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评估评审报告。今后,企业和群众在申请工程建设项目行政许可时,只需要依法向行政审批部门提交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书即可,而涉及行政许可的评估评审报告,不再规定由企业和群众提交,改由行政审批部门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评估审查中心”提供所需的评估评审报告。企业和群众不再承担寻找中介组织出具评估评审报告的义务,也不用再向中介组织缴纳各种评估评审费用。如果确需收取评估评审费用的,可以由政府统一核算,纳入到土地出让成本之中一并征收,也可以在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依法统一征收。
这样,让“红顶中介”真正姓红,可以更好地转变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服务理念和工作方式,进一步增强服务群众的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还可以节约社会资源,减轻企业和群众的人力财力负担,从根本上解决行政审批工作中存在的审批慢、环节多、效率低、中介组织高收费、乱收费、互相推诿、互相勾结、以权谋私、滋生腐败等现象,真正实现行政审批依法、规范、廉洁、高效,真正发挥行政审批促进和保障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作用。
作 者:任敬陶,山东省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