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1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北京市教育法治研究基地主办的“第四届青少年法治发展论坛”在北京召开。来自教育部、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三中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上海社科院、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广西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等国家机关、学术机构、新闻媒体的近60位代表参加了论坛。

图 1 论坛会场
开幕式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教授赵鹏主持开幕式。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和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翟刚学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图2 赵鹏
马怀德校长强调,要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儿童福利与青少年法治教育自主知识体系。扎根中国法治实践,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将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为政策创新和制度完善。在学科建设方面,马怀德校长提出,各高校应结合自身优势,积极推动教育法学与青少年法学等新兴专业方向的发展。

图3 马怀德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翟刚学指出,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需要法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多学科融合,法治教育的内容应以宪法为核心、民法典为重点,坚持以正面引导为主。同时,翟刚学强调,青少年法治教育不能简单等同于普法宣传,而应当注重将法治理念转化为可操作的课程体系和标准化教学手册,实现从知识传授到素养培育的转变。

图4 翟刚学
第一阶段:主旨报告
第一阶段主旨报告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教授曹鎏主持。

图5 曹鎏
上海社科院法学所所长、《政治与法律》主编姚建龙围绕少年司法改革中的若干热点问题进行分析,讨论了如何理性评价新时代未成年人的犯罪状况、如何完善刑事诉讼法中涉及到未成年人的程序等问题。姚建龙认为,应完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的特别程序,将核准追诉程序在特别程序中作重点规定。

图6 姚建龙(线上发言)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教授申素平聚焦数字平台的社会教育权问题,指出在数字化时代,未成年人作为“网络原住民”深受平台算法影响,亟需建立有效的算法监管机制。她系统论述了该项权利的内在逻辑与制度困境,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的理论建构及规制思路。

图7 申素平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教授林华围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逻辑,指出在实施青少年法律教育过程中需要处理好教谁、教什么、怎么教等问题。林华认为,学校教育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主体,需要系统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同时,要关注困境儿童,防范“关键少数”未成年人滑向犯罪深渊。

图8 林华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雪梅从调解在化解学生校园伤害纠纷中的现实需求出发,分享了调解中心近年来的研究和实践成果。她基于校园伤害纠纷调解实践,指出调解机制在化解学生校园伤害纠纷中具有及时、高效、便利的比较优势。最后,她建议开展机制创新,建立“一站式”司法确认机制,实行“警调结合”“访调结合”等模式。

图9 张雪梅
第二阶段:教育治理法治化
第二阶段围绕教育治理法治化展开研讨,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教授、教育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春蕾主持。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青少年法治教育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研究员任海涛探讨了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困境及改革方向。他提出:第一,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与儿童身心发展不完全匹配,部分内容对学生而言理解难度较大;第二,道德和法治在教学中分开进行,未能充分体现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的内在联系;第三,有法学背景的中小学法治教师占比小,要提升中小学教师的法治教育水平,开展在职教师的法治培训。

图10 任海涛
广西大学法学院教授管华围绕义务教育阶段的受教育权,聚焦就近入学与择校问题展开讨论。他指出从法理上来讲,受教育权属于基本权利,受教育者有择校的权利和自由,允许择校是世界各国的主流选择。同时,他提出就近入学也是一种权利,并对就近入学进行了合宪性分析。

图11 管华(线上发言)
北京市三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刘洋从司法实践出发,分析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难点问题,并指出目前存在三大矛盾:法律的完善与适用和执行落差的矛盾;传统监护理念和现代儿童权利观点的冲突;家庭事务的特性导致外部干预困难等。她提出要持续赋能家庭、强化社工支持,加强与教育部门、民政部门的交流与合作。

图12 刘洋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编译部副主任彭玉探讨未成年人检察现代化的挑战及应对。她指出,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保护的关注不足,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惩教失衡,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效果不佳,以及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治理难题,如特殊保护制度的落实、新业态中的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等现实问题。她提出要更新理念,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优化司法机制,强化检查监督力度,提升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保护水平。

图13 彭玉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李红勃的发言围绕公民美德与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展开。他指出,随着数字时代和全球化的到来,爱国主义教育面临着新的现代性危机,个体的归属感正在被消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出台的背景下,一方面,公民应当秉持理性爱国的基本原则,在宪法框架内践行爱国主义;另一方面,国家需要保障平等、维护公共善,为公民履行爱国义务提供充分的价值依据和制度保障。

图14 李红勃
第三阶段:少年司法与犯罪预防矫治
第三阶段围绕“少年司法与犯罪预防矫治”展开,由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律研究所所长、研究员郭开元主持。
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未成年人保护研究中心主任代秋影聚焦于新时代涉未成年人审判的理论基础和发展方向,提出“未成年人发展的两个胚胎期理论”, 强调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并倡导以此为基础构建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家庭教育模式。

图 15 代秋影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肖登辉围绕学校安全事故责任机制展开发言。他聚焦学校是否应承担责任、应承担何种程度的责任等核心问题,提出应合理划分学校安全事故责任,明确界定事故各方的权利义务,完善学校安全经费的保障及监管机制。

图16 肖登辉(线上发言)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蔡海龙介绍了美国校园警察制度的演进历程、职能定位及现存争议,在此基础上深入探讨我国校园治理法治化的可行路径。他强调,推进依法治校必须把握适度原则:既要明确司法介入的合理边界,又要恪守教育规律;同时需要处理好法律规范、道德规范、专业规范之间的关系。

图17 蔡海龙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副庭长曹晓颖介绍了法院开展的不良行为矫治教育工作,深入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提出犯罪预防与矫治教育工作机制,包括全方位审理案件、发出矫治教育令、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联合学校开展教育工作、推动区域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矫治工作联动运行、督促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企业责任等。

图18 曹晓颖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陈碧深入剖析了未成年人性犯罪受害者的权益保障问题,提出应使受害者摆脱污名化的沉重枷锁。通过对14岁以上未成年女性裸照传播案件的法社会学分析,她揭示了一系列亟待解决的法律难题:未成年人的性自主权认定标准、“表面同意”背后的权力不对等关系,以及由此导致的司法实践中“自愿行为”认定的困境。

图19 陈碧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教授、教育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春蕾围绕教育法典编纂背景下的教育考试立法进行分享。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她认为,要确立教育考试立法的逻辑起点与调整范围,理清教育考试主体的职权与责任,构建考试纠纷的多元解决机制,推进教育考试的数字化转型,以教育考试法治化推进教育强国建设。

图20 王春蕾
第四阶段:儿童福利与青少年法治教育
第四阶段“儿童福利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展开,由四川师范大学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陈鹏主持。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律研究所所长、研究员郭开元探讨了网络空间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完善路径。他指出当前存在未成年人使用网络频率高、网络犯罪比例高、传统法治教育效果不足等问题。并对此提出下列优化路径:采取多元化的法治教育方式;凸显法治教育主体的草根化;强调法治教育过程的互动性和个性化。

图21 郭开元
北京外国语大学《青少年法治教育》编辑部主任潘瑞芳在研讨中强调构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体系的重要价值。他指出,该体系的完善将有力支撑教育强国建设目标的实现。潘瑞芳回顾了期刊自创刊以来的发展历程,特别强调其办刊宗旨始终围绕两大时代使命:一是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体系建设提供理论支撑,二是为加快推进教育强国战略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奠定基础。

图22 潘瑞芳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曾巍围绕什么是青少年法治素养以及如何评估青少年法治素养两大核心问题,分享了青少年法治素养评估相关的研究。提出青少年法治素养包括法治知识、法治观念和情感、法治思维与实践。强调在评估实践中需要重点关注行为表现及其结果是否符合法律价值取向这一关键指标。

图23 曾巍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北京教育法治研究基地主任罗爽分享了美国宪法教育实施的经验及其启示。基于对美国中小学宪法教育与公民教育互动关系的深入剖析,她提出宪法教育要超越学科课程的逻辑,加强跨学科研究,强化法律职业共同体在宪法教育资源供给中的专业支持作用。

图24 罗爽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袁治杰深入探讨了青少年法治素养的培养路径。基于丰富的实践案例,他指出法治素养培养的关键在于摒弃浅层的知识灌输,从规则条文记忆转向对规则背后的价值冲突进行分析,在具体情境中锻炼孩子的思辨能力。他认为,教育者需要提升自身对规则深层逻辑的理解,让孩子在思考中领悟法治的意涵。

图25 袁治杰
本次论坛围绕青少年的教育、司法、福利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探讨,汇集了学术界与实务界的思考和智慧,对于贯彻实施《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持续深化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研究,推动未成年人法学、教育法学、法治教育等领域的理论发展,促进未成年人保护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