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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全国首家食药法治研究中心成立

信息来源: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6-12-27

法制网北京12月26日讯 记者王开广 26日,北京市食品药品法治研究中心成立大会在京召开。该中心由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中国政法大学合作共建,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徐志军、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丛骆骆、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共同为中国政法大学授牌。

北京市食品药品法治研究中心将以建设食品法及卫生法学术研究中心、高素质食品药品监管人才培养中心、食品药品依法行政理论与实务研究中心为依托,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理论和实践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化的有效途径,研究解决执法实践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扎实推进首都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化进程。

北京市食品药品法治研究中心设主任两名,分别由马怀德和丛骆骆担任;设学术委员会,18名专家担任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应松年教授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

马怀德在致辞时指出,在中国政法大学成立北京市食品药品法治研究中心,这在中国政法大学历史上是第一次,相信在食品药品领域、食品药品管理环节,在全国范围内恐怕也是第一个食品药品法治研究中心。

马怀德希望北京市食品药品法治研究中心成为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规范化、政策决策法制化方面的一个重要的咨询、论证和建言部门,成为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人才培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基地。

丛骆骆在致辞中坦言,从当前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现状来看,食品药品监管的法制化水平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食品药品安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行政决策应当更加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行政执法应当更加严格规范公正严明,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和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监管能力应进一步提高。

丛骆骆认为,北京市食品药品法治研究中心的成立既是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如期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奠定良好基础的需要,也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现实需要。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王志军针对食品药品安全司法监督作专题演讲,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于教授杨曜以“食品安全域经济性欺诈的思考”为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以“通过指南规范执法”为题做专题报告,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就合作主题、药品管理法治进程等内容作专题发言。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有关单位负责同志、法制员等约200人参会。

研究中心成立大会之后,举办第一期为期五天的“2016年首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制人才能力提升项目”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