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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凌云教授发言摘要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8-26

“纲要”是继往开来的文件。是“继”上一个实施纲要,不提已经完成的内容,仅提下一步如何推进。“纲要”出台后,明确了下一阶段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以及考评的重点。但考评过程中应体现上一个纲要中的要求,不能完全不落实上一个纲要的要求,这可能会产生法治倒退的结果。

“纲要”提出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的新要求,提出了优化营商环境,把优化营商环境提到很高的定位;明确提出人民满意度,而不是原来以人为本的表述。如何在将来的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中把这些内容体现出来,可以说是整个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要求。目前,从文件中可以看到有很多新的表述,跟原纲要有很大的不同,许多新的要求来源于目前比较好的改革实践并上升为全国举措。

未来行政法理论研究有更多新的领域需要我们加深研究。部分领域我们已经开始研究,一是风险行政法。突发事件应对或许在未来会成为常态,应研究如何在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坚持和贯彻法治政府原则,常态化风险将使得风险行政法理论与传统西方理论有很大的不同。二是数字政府。行政处罚法修订进行了很好的回应,大数据、人工智能的使用不能克减正当程序。风险行政法和数字政府未来会成为我们行政法最重要的板块,会在教科书当中反映。而文件当中提出了其他新的做法和要求,也值得我们在理论上进一步研究。

(余凌云,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