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5
2019【摘要】 《监察法》创建了独立监察程序,并设计了阶段式结构框架。监察程序开启了程序种类的事实划分模式,有利于监察权能融合并推动腐败治理目标的实现。但当下《监察法》就监察程序的泛化规定,使其难以发挥指引和规范权力的功能。监察程序规则应进一步...
05/07
2019【摘要】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可以分为初步建构与全面深化两个阶段。以《监察法》的出台为主要标志,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第一阶段”任务基本完成。目前,我国正处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第二阶段”,即全面深化阶段。在该阶段,腐败治理处于新的拐点,国家监察...
04/08
2019【摘要】 我国《宪法》最新修改以后,监察委员会应运而生,成为了宪制机关,形成了新时代“一府一委两院”的国家治理新格局。国家监察的对象是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我国《监察法》第十五条列举式规定了国家机关、执政和参政议政党派机关、人民团体、...
03/08
2019【摘要】 在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我国国家监督体系形成“人大监督—专责监督—内部自治”的三维共治格局。实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和全民所有制企业纳入“派驻全覆盖”,其他单位和企业应以不派驻为原则、派驻为例外,并理顺其内部监督与国家监察之关...
03/07
2019摘要: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本级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需要具体的监督程序作为实施条件。监察权性质和监察委的工作特性决定其专项工作报告的监督程序,不宜完全适用“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监督程序。监察委专项工作报告程序构建的法理基础在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