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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 公民或者法人对涉及公共利益的违法经营行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应予提倡和鼓励。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于举报行为是否作出答复的具体行政行为,与举报人不存在行政法上的利害关系。因此,举报人不具有行政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 案情 2005年7月6日,原告启东市天外天饮用水有限公司以特快专递形式向被告江苏省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举报启东市长龙街有多家商店公开零售、批发冥币,希望火速查处,并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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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刚凌:尊敬的主持人、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前辈,各位专家、各位同学、各位朋友,大家下午好。我非常感谢中国法学会给我这样一个殊荣,感谢所有指导、帮助、关心支持我的老师们、领导们、同行们、同学们以及朋友和亲人。在这里我还要特别感谢,我两位导师,应松年教授和陈光中教授。正是他们无私的教诲和精心的指导才有了我今天的学术生涯,当然在这里我还要感谢法学会给我这样一个报告的机会。我报告的主题是《论实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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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原告:昆明迈思特流体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智勇,执行董事。 被告: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五华分局。 法定代表人:赵明才,局长。 2000年6月30日昆明市工商局五华分局接消费者杨璇投诉后,前往白建坤住处莲花池正街18号进行调查,在调查中发现白建坤冒用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故以五工商消扣字(2000)第005号扣留(封存)财物通知书及清单扣留白建坤现金25000元(人民币,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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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兵教授: 欢迎应老师来给我们作报告。应老师有两点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第一就是应老师很善于夸奖别人,我在北大读博士的时候,经常在法制日报上发一些小豆腐块文章,可应老师说我的那些文章他非常喜欢。当时我作为一个博士生能够得到博导的如此评价,心里自然是非常高兴。第二点就是应老师是非常强调实务的,某种程度上法大的行政法就是深受应老师影响的。给应老师谈哈贝马斯应老师可能不太懂,谈哈耶克也不是很感兴趣,谈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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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中海雅园物业管理委员会。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西里。 负责人:胡密珍,该委员会主任。 被告:北京市海淀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张强,该局局长。 原告中海雅园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海雅园管委会)认为被告北京市海淀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海淀区房管局)不履行备案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于2003年9月8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原告诉称:2001年6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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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二三年第二期 原告:尹琛琰,女,24岁,卢氏县百纺公司下岗职工,住河南省卢氏县城关镇。 被告:卢氏县公安局,住所地:河南省卢氏县城新建路。 法定代表人:刘永章,该局局长。 原告尹琛琰开办的“工艺礼花渔具门市部”发生盗窃时,卢氏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没有受理,尹琛琰认为,卢氏县公安局的失职造成其财产损失,遂向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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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于川教授简介 王学辉教授: 各位同学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来参加我们的西南法学论坛。今天我们有幸请到了中国人民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的博士生导师、宪法与行政法制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行政法研究所所长——莫于川教授,莫教授也是我们西南政法大学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的第一届研究生,是大家的大师兄。莫于川教授一直致力于中国行政指导的研究,著述丰富,是中国行政法学领域里,行政指导制度的创造者和倡导者,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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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 周佑勇,男,汉族, 湖北省大悟县人,法学博士。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执行会长,武汉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执行会长,国家行政学院行政法研究中心兼职教授,湖北孝感学院兼职教授,湖北省教育厅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 专著: 一、《保密行政执法的理论与实践》(金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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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李茂润 被告:四川省阆中市公安局 一审法院:四川省阆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茂润请求判决阆中市公安局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阆中市公安局赔偿原告李茂润医疗费、鉴定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木门损失费、汽车损失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上访费用、精神损失、营养费、房租费、机油、汽车零件,电话机等财产损失。 1998年5月16日早上7时许,阆中市水观镇二村精神病人郑国杰在水观场纠缠该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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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政法大学“名家论坛”上的讲演 主持人:今天我们荣幸地邀请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行政法学专家姜明安先生来我校讲演。今晚他讲演的题目是《软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下面有请姜教授讲演!大家欢迎!(掌声) 姜明安教授:尊敬的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晚上好! 今天我讲演的题目是《软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我是从事行政法研究的,为什么到这里来讲“软法”?是不是不务正业?是有一点。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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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05)津高行终字第0052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岳雷,男,1968年1月1日出生,汉族,汇众房地产公司经理,住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世纪花园6-2-601室。(未出庭) 委托代理人郭丽茹,女,1962年7月23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世纪花园6-1-403室。 委托代理人郭春萍,女,1948年3月24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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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应松年 对话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湛中乐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陈端洪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沈岿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王锡锌 时间:2006年4月25日,星期二,晚7:00—9:00 地点:北京大学正大国际中心第二层多功能厅 一、主讲部分 王锡锌:各位同学,各位朋友晚上好。今天我们北大天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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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上诉人(一审原告)广州贝氏药业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云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云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云南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云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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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产致害的赔偿责任——田宇诉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建设与环境保护局行政不作为案 案件事实——酒后跌入天池河 2001年12月5日中午,田华东与朋友在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一酒店聚饮,后走到五峰镇民族饭店门前人行道边,靠近一个叫天池河的护栏缺口处。他一边说话,一边不经意地后退,失足从护栏缺口处跌入天池河,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的亲属查明,这个天池河护栏是国有公共设施,由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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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行政法——一个介于国家经济调控和企业家责任之间的法律领域 [德]罗尔夫•施托贝尔教授 2006年9月18日星期一晚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晚上好! 在讲经济行政法之前,我们必须首先区分两个法律体系。首先是普通法系或英美法系,它主要是案例法的形式。属于这个法律家庭的包括主要的英语国家,中国的香港地区也是,这在香港基本法中是有规定的。另外一个法系就是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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