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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南 省 海 南 中 级 人 民 法 院行 政 裁 定 书 (2007)海南行终字第20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钟于师,男,一九六二年九月十五日出生,汉族,昌江黎族自治县人,住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禄镇县车站内。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昌江黎族自治县房产管理局(下称昌江县房产局)。 法定代表人符振福,局长。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海南省汽车运输总公司(下称汽运公司)。住所:海南省海口市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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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省 台 州 市 路 桥 区 人 民 法 院行 政 判 决 书 (2007)路行初字第13号 原告周云法,男, 1970年11月25日出生,汉族,住台州市椒江区葭芷中街21号。 原告周云香,女,1959年12月9日出生,汉族,住台州市椒江区葭芷西浦岸路29号。 原告周云娇,女,1970年11月25日出生,汉族,住台州市椒江区岩屿路12-15号。 三原告共同委托代理人章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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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十七大进一步发展基层民主、完善群众自治民主形式的精神,为了探讨在十七大以后如何进一步发展基层民主,完善基层自治制度,北京大学人民代表大会与议会研究中心于2007年12月在北京召开了“十七大后中国基层民主发展学术研讨会”。此次会议就当前农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农村基层自治、城市基层自治和社区管理的现状以及基层民主下一步的的发展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并就村委会组织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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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省 台 州 市 路 桥 区 人 民 法 院行 政 判 决 书 (2007)路行初字第17号 原告余友德,男,1916年10月1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台州市路桥区螺洋街道火炬村。 委托代理人余喜华(特别授权),1969年5月20日出生,男,系原告之孙。 被告台州市国土资源局路桥分局,住所地台州市路桥区商海北街。 法定代表人李嘉,男,该分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韩勤,男,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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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佛 山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行 政 判 决 书 (2007)佛中法行终字第46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梁同力,女,汉族,1953年7月15日出生,住佛山市南海区平洲平东泮塘下街长塘街四巷1号。 委托代理人:李德军,北京市中济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肖韶珍,女,汉族,1968年2月22日出生,住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洲永安路80号。 被上诉人(原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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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佛 山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行 政 判 决 书 (2007)佛中法行终字第47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丁海端,男,汉族,1949年6月5日出生,住佛山市南海区平洲建设新村八巷4号。 委托代理人:李德军,北京市中济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佛山市南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大道南55号。 法定代表人:黎天赐,局长。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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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佛 山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行 政 判 决 书 (2007)佛中法行终字第48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梁启东,男,汉族,1953年4月22日出生,住佛山市南海区平洲江左新村大街中二巷3号。 委托代理人:李德军,北京市中济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佛山市南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大道南55号。 法定代表人:黎天赐,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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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佛 山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行 政 判 决 书 (2007)佛中法行终字第54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卢华辉,男,汉族,1973年7月3日出生,住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云顶矿一区184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佛山市顺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民路3号。 法定代表人:王惠国,局长。 委托代理人:刘胜贤,佛山市顺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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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佛 山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行 政 判 决 书 (2007)佛中法行终字第28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佛山华旭塑胶模具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城西工业区物华路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秀福,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杜锦慈,女,汉族,1983年9月19日出生,住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东升路北五街8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佛山市禅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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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佛 山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行 政 判 决 书 (2007)佛中法行终字第15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佛山市顺德区真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工业大道中发西路5号。 法定代表人:张群英,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佛山市同济西路七号。 法定代表人:招汉铨,局长。 委托代理人:吴德峰,该局工作人员。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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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佛 山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行 政 判 决 书 (2007)佛中法行终字第17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梁永柱,男,汉族,1967年8月26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水藤本华一巷5号。 委托代理人:吕伟虹,广东顺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佛山市同济西路七号。 法定代表人:招汉铨,局长。 委托代理人:吴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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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佛 山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行 政 判 决 书 (2007)佛中法行终字第21号 上诉人(原审第三人):罗洁如,女,汉族,1969年10月26日出生,住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连云一街1座404号。 委托代理人:崔干任,男,汉族,1949年5月23日出生,住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云桂路十一街横街七巷1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佛山市顺德区华纶针织服装有限公司。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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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佛 山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行 政 判 决 书 (2007)佛中法行终字第37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弘辉五金家具厂。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排沙上塘路3号。 法定代表人:黄光敏。 委托代理人:郭达,江西省永丰县藤田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佛山市顺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民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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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 (2007)佛中法行终字第23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谭带开,汉族,1951年×月×日出生,住×××。 委托代理人:谭复原,汉族,1928年×月×日出生,住×××。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七路388号。 法定代表人:何荣安,镇长。 委托代理人:区伟良,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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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07)琼行终字第072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陈国明,1981年×月×日出生,汉族,无业,现住×××。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丁尚清,局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法定代表人郑坚毅,局长。 上述二被上诉人的共同委托代理人王崇敏、张德明,海南海大平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原告韩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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