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2
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10)济中行终字第2号 上诉人(一审原告)陈林旺。 委托代理人于金梅,系陈林旺妻子。 委托代理人齐仁宣,济源市思礼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济源市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赵素萍,市长。 委托代理人陈世涛,河南剑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高鹏,济源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 被上诉人(一审第三人)张华福。 被上诉人(一审第三人
03/21
吴邦国委员长日前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提出,完成社会保险法草案审议修改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法律制度,解除人民群众后顾之忧,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审议行政强制法草案,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更好地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提请审议增值税法和车船税法草案,进一步健全财税法律制度,规范税收管理。还要研究制定人民调解法、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自然遗产保护法
03/12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主持仪式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总结发言 2010年3月12日下午四时,“依法行政与信息公开评价体系发布暨首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评选启动仪式”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图书馆学术报告厅隆重举行。本次仪式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主办,来自实务部门与学术机构的十余位领导与学者出席了本次仪式。同时出席仪式的还有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检察日报
03/10
问题提示:在行政诉讼中,法院是否能撇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直接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牵涉的民事争议进行审查、判断? 【要点提示】 在行政诉讼中,法院的审查对象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即使在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中,法院对民事争议附带进行审查,目的也是为了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 为是否合法。所以,在行政诉讼中,法院不能撇开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而直接对有关民事争议进行审查,否则,就偏离了行政诉讼
03/02
专 论 行政程序法体例研究………………………………………………………………………许显辉(3) 高校教师升等评审管制之司法审查 ——公法及大学自主性视野论之……………………………………………………李训民(8) 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中的临时接管制度研究 ——从“首例政府临时接管特许经营权案”切入…………………………章志远,李明超(16) 论工商变更登记的性质
02/28
【摘要】我国国家赔偿法的修改应与时俱进,应扩大赔偿范围,提高赔偿的标准,建立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金支付机关分离的制度,并解决国家赔偿确认难的问题。 【关键词】国家赔偿;范围;标准;确认程序 欣闻全国人大已将修改《国家赔偿法》列入今年计划,我虽已离休14年有余,但作为当年制订这部法律的主要参与人,还是禁不住想说点儿自己的看法。 一 在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国家赔偿法是难产的法律。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发生
02/28
国家赔偿法对司法赔偿程序作出分设的规定。《国家赔偿法》第20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15条、第1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 偿。赔偿请求人要求确认有本法第15条、第1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被要求的机关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 关提出。”即出现国家赔偿法第15条、第16条规定的刑事案件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情形,确认违法与司法赔偿应该
02/26
(记者陈菲、卫敏丽)明确行政监察对象、明确行政监察方式、增加举报制度……2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对行政监察的对象、方式、程序以及监察机关的职责等进行了充实完善,将进一步健全我国的行政监察制度。 我国现行行政监察法自1997年公布施行以来,对于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发挥了重要作用。 监察部部长马馼表示,随着依法行政进程的加快和
02/22
今年北京市城管执法局拟将规范城管部门自由裁量权的范围扩展至全部处罚条款,以使执法更加公正,最大程度上避免出现同案不同罚现象。据介绍,目前《北京市城管执法系统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一览表(草案)》的征求意见稿已经下发到各个城管基层分队,涉及条款达280余项。 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推出的征求意见稿是继去年10月1日本市城管对23项常见违法行为的自由裁量权进行规范并试行罚款数额依据公式计算
02/19
问题提示:对上级行政机关不履行其与下级行政机关之间存在的法律规范层面上的、抽象的监督管理职责,相对人能否以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 【要点提示】 行政不作为中的作为义务,必须是法定的,且必须是现实的特定的行政作为义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是法律规范层面上的、抽象的行政作为义务,不是现实的特定的行政作为义务,上级行 政机关怠于履行该监督管理职责,不
02/05
问题提示:对违法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在工程已建成的情况下,人民法院能否适用撤销判决? 【要点提示】 撤销违法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已建成的建设工程将作为违法建筑被拆除,规划部门将承担巨额的国家赔偿费用,此情况属于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人民法院应适用确认违法判决,不能适用撤销判决。 【案例索引】 一审: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2005)长行初字第70号(2006年7月10日) 二审:上海市
02/02
(记者朱旭东)苏州市政府近日以2010年1号文件发布《苏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通过7条“规矩”来规范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这7条“规矩”分别是重大行政决策的听取意见制度、听证制度、专家论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定制度、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规定》中的听取意见制度方面明确,苏州市的重大行政决策在讨论决定前应当进行调查研究,要通过听证会、座谈会及公开
01/11
由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应松年教授带队的国家赔偿法考察团一行8人,于2007年9月9日至14日赴韩国考察国家赔偿法。 考察团考察了韩国最高法院、法务部、韩国国民苦衷处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与首尔国立大学、庆熙大学的国家赔偿法专家进行了交流研讨。 一、考察讨论的主要问题 1951年9月8日,韩国国会制定通过了《国家赔偿法》。此后,经过1967年的全面修改和6次部分
01/11
【摘要】《国家赔偿法》在赔偿程序和机构设置上的规定存在严重缺陷。人民法院应当设立国家赔偿审判庭,适用诉讼程序解决国家赔偿案件,现在相关条件已经成熟。 【关键词】国家赔偿;国家赔偿审判庭;诉讼程序 我国《国家赔偿法》自1995年1月1日实施至今13年多。该部法律的颁布与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是社会文明和法治进步的一个重要 标志;是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的重要体现
01/11
问题提示:本案中争议商标中的汉字“子弹头”是否构成辣椒的通用名称? 【要点提示】 商品的通用名称是指与特有名称相对的、为国家或某一行业所共用的、反映一类商品与另一类商品之间根本区别的规范化称谓,具有广泛性、规范性的特征。其 广泛性是指,通用名称应当是国家或某一行业所共用的,而不是仅为某一区域或部分区域所使用的名称。其规范性是指,通用名称应该符合一定的标准,反映一类商 品与另一类商品之间的根本
共有 9,199 条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共有 614 页 当前第 597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