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1
摘要:违法合同无效判断中行政责任的明文化,使得民事法官背负预见和论证行政责任的义务,也增加了相关民事裁判与行政裁判产生矛盾判决的可能。民事法官在裁判中应首先识别出行政法上非制裁性行政处罚和混合性行政处罚,并根据此两类行政处罚的类型和功能,对其与法律行为无效的替代关系作出分析,从而对法律行为作出效力判断。同时,民事法官在程序上应注重整理行政机关与行政判决对行政处罚类型的判断并予参酌,以缓解民行
04/19
摘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的“建立宪法实施情况报告制度”,是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重要制度创新,是我国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发展的重要体现。宪法实施情况报告制度立基于宪法全面实施,具有坚实的政治基础、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在监测反馈、教育指引、制度调适等功能定位下,宪法实施情况报告制度需要秉持系统观念,从报告谱系、由谁报告、向谁报告、报告什么和如何报告等五个方面进行体系性构建。具言之,需按
04/18
摘 要: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实施标志着公正与文明执法改革的深化。作为改革的一部分,新增的主观归责条款在部分省市制定的“处罚工作指引”中仍被标记为“执法疑难”问题,在解释和适用上存在分歧。围绕主观归责展开的理论讨论,仅就责任主义的原则立场达成了共识。责任理论和归责方法的外部性参照,也造成了处罚体系的碎片化。为此有必要澄清行政处罚主观归责的基本立场,回到立法文本对归责条款进行系统性解释。基于主观
04/18
摘要:行政强制措施是一个中国实定法和行政法总论上的独特概念。其之所以难以理解,主要是因为它是由两种源流汇集而成的合成概念。其一是源自日本行政法的即时强制,“即时强制”在民国时期仅为警察行政法上的概念,遵守警察权的界限要求,之后才上升至行政法总论的层面;其二是源自苏联行政法的行政强制措施,新中国引入了“行政强制措施”概念,又逐渐将其由手段转换成了行为方式,并在总论上形成了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
04/17
摘要:构成要件该当性是应受行政处罚行为构成的基础条件之一。是否以危害结果为必要,是确立构成要件该当性的关键。危害结果指向具体行为对象,是现实的,既包括实际的损害,也包括可能的危险。以危害结果为必要的应受行政处罚行为即结果不法,不以危害结果为必要的应受行政处罚行为即行为不法。行政处罚原则上要求令行禁止。行为不法是应受行政处罚行为的常态。基于行政处罚的谦抑性,结果不法是应受行政处罚行为的例外。争议
04/17
摘 要:基于行政许可目的性要件和管理性要件的分类基础,在行政许可中嵌入许可要件契约化制度,以满足行政机关完成行政任务的需要。合作行政的兴起、规制工具的革新和行政效率的需求是支撑行政许可要件契约化制度的法理基础。行政许可要件契约化的范围限于管理性要件,在行政许可要件契约化的容许性上采用“有限说”。行政许可要件契约化要约由公开、告知两项内容构成,行政许可要件契约化承诺涉及申请人条件、申请人接受表示
04/13
摘 要: 为实现更高程度的明确性和高效性,与自动化行政相契合,行政机关越发倾向于以目录、清单、名录等批量列举的形式发布行政规范,将极为复杂的规制内容以非常具象的方式呈现。“批量列举型”规范是立法“代码化”的重要表现形式,在授权、位阶、内容方面存在显著分殊,分属不同的法律性质。它们至少包括规范具体化规则、用于科学问题上填补判断余地,还包括细化不确定法律概念的解释性规则、指导性规则等行政规范类型
04/13
【摘要】:在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以后,完善行政裁量制度应当是法治政府建设进入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本文主要从两个基本方向探讨行政裁量制度的完善和适用,一是在制度上激励和保障行政机关履行裁量职责,积极进行政策创新和实现个案正义,以裁量方式实现立法目的和政策目标;二是完善以合理性原则为重心的行政裁量规范体系,优化基于裁量的行政法制度,通过有效监督机制防止和追究滥用行政裁量权的行为
04/12
摘要:我国2023年修正的立法法确立了法律案合宪性审议制度。实践中,法律案合宪性审议程序谦抑且克制地运行,促成法律草案与我国宪法文字表述保持一致、符合宪法规定的立法权限,以及实质符合宪法规范。近期,有关部门更将合宪性审议与合宪性审查等置,这是由中央政策导向与审议实践发展共同推动的观念转变,乃至概念迁移,尚不能确定为合宪性审查概念与制度的完全定型。法律案合宪性审议存在功能上限,可能陷入实效不彰和
04/11
摘要:虽然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行政执法证据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使用,但对于证据的种类范围、准入的基本条件、是否受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以及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规范三大问题,在立法、司法解释以及行政规章中要么存在不一致甚至矛盾之处,要么尚未明确。实践中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使用基本上是畅通无阻,由此导致大量借行政执法之名行刑事侦查之实的失范行为;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使用,虚置了刑事诉讼
04/11
摘要:行政执法权下放是一项系统工程。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行政执法权下放改革呈现出巨大的地域差异。在下放清单的制定主体方面,就有省级人民政府决定下放清单、地级市人民政府决定下放清单和县级人民政府制定下放清单这三种模式。在下放事项的范围方面,经济发达地区下放的数量明显高于其他地区。城管综合执法事项的多少、执法事项的专业程度、街乡的承接能力和职能部门的执法能力都会对执法权下放的范围产生影响。授权
04/1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公益诉讼制度”重要部署,进一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更好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福建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共同以“检察公益诉讼新时代新征程”为主题面向全国检察干警和广大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工作者征文,并适时在福建举办相关主题研讨。现就
04/09
伴随着老龄化的动态发展和人类预期寿命的延长,越来越多的老龄化法律问题开始出现和逼近。老年人照护如何在更加安全、便利和满足老年人尊严的情形下展开;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和激励如何架构;如何考虑养老保障制度设计与代际正义的关系;这些问题都需要加以审视与探讨。在我国自古有之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传统文化中,或也可探求中国养老保障法治的独特路径。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青年论坛拟就福利行政法展开系列讨论
04/08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行政复议法有效实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推进中国特色行政复议理论体系的发展完善,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行政复议专业委员会联合18家期刊,聚焦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的理论与实践难题,开展“第二届行政复议主渠道建设与高质量发展”主题征文活动。 一、参考选题 (一)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利害关系; (二)行政复议调解适用
04/03
摘 要:各地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涌现出多种实践模式,但也出现了权责能失配、行为偏差及权力协调困境等与制度设计初衷相悖离的现象。在执法权的配置上,存在授权主体不适格、决定程序单向度、授权内容不适配等问题。而在授权程序上忽略基层意见表达,授权内容上未能契合基层实际情况、执法需求及执法能力,往往是点燃实践困境的导火索。在结构维度上,改革致力于通过纵向层级间事权调整来提高政府回应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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