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1
原在石棉厂工作的77岁退休工人靖慧英在去年因胸闷、气喘等症状加重后住院治疗,后被诊断为Ⅲ期尘肺。为此,靖慧英向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但被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退休人员不在工伤申报范围之内,且超过申报时效等原因为由拒绝受理。在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无果后,靖慧英于今年1月提起行政诉讼,并在胜诉后于近日拿到了楚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作出了职业病判定决定书。 原告
05/09
主讲人:汤德宗 我国台湾地区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主任 台湾大学国际发展研究所法律组教授 世界保育联盟环境法委员会委员 主持人:周佑勇 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 时间:2007年1月6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地点:东南大学教八—302 一 主讲部分 周佑勇:同学们,我们今天十分荣幸地邀请到我国台湾地区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所主任,台大汤德宗教授给我们做讲座。请允许我向大家作简单介绍
04/30
赔偿请求人:仇惠南,男50岁,原江苏省泗阳县复合肥厂厂长。 赔偿义务机关: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检察院。 法定代表人:韦正虎,检察长。 委托代表人:唐春雨,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副科长。 复议机关:江苏省淮阴市人民检察院。 法定代表人:刘群,检察长。 委托代理人:程安美,淮阴市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 赔偿请求人仇惠南以泗阳县人民检察院对其错误定罪导致其被剥夺人身自由569天,应予赔偿为由
04/02
演讲人:邓正来(吉林大学教授) 时间:2007年3月29日晚 地点: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教学楼119室 尊敬的同学们、老师们,大家晚上好,非常感谢大家抽出宝贵的时间来听我个人的感想。这些感想是我经过常年的考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中国法学研究中的若干问题。讲这个题目主要用两个原因(问题):一是:当前法学教育体制存在问题,现在的老师传授知识陈旧,学生
03/29
专论 1. 论行政裁量中的和解——以德国法和美国法为观察 周佑勇;李俊 1—6 2. 对“参与式”政府绩效评估制度的评估 王锌锡 7—13 3. 行政应急管理体制的内涵辨析 戚建刚 14—19 4. 行政法诚信原则的内涵分析——以民法诚信原则为参照 闫尔宝 20—27 5. 公务法人研究 28—35 6. 具体行政行为内容合法研究
02/27
主讲人:杨小君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主持人:高 歌 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 时 间:2006年12月15日,星期五,下午2:00-4:00 地 点:东南大学教八-102 一 主讲部分 高歌:各位同学,下午好。首先代周佑勇院长向大家致歉。周院长因忙于学科建设发展不能来,但是今天我们东大法学院特别荣幸地请到了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中国法学会行政学院研究会副会长杨
02/07
裁判要旨 公民或者法人对涉及公共利益的违法经营行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应予提倡和鼓励。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于举报行为是否作出答复的具体行政行为,与举报人不存在行政法上的利害关系。因此,举报人不具有行政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 案情 2005年7月6日,原告启东市天外天饮用水有限公司以特快专递形式向被告江苏省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举报启东市长龙街有多家商店公开零售、批发冥币,希望火速查处,并把
01/29
薛刚凌:尊敬的主持人、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前辈,各位专家、各位同学、各位朋友,大家下午好。我非常感谢中国法学会给我这样一个殊荣,感谢所有指导、帮助、关心支持我的老师们、领导们、同行们、同学们以及朋友和亲人。在这里我还要特别感谢,我两位导师,应松年教授和陈光中教授。正是他们无私的教诲和精心的指导才有了我今天的学术生涯,当然在这里我还要感谢法学会给我这样一个报告的机会。我报告的主题是《论实体法
01/15
「案情」 原告:昆明迈思特流体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智勇,执行董事。 被告: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五华分局。 法定代表人:赵明才,局长。 2000年6月30日昆明市工商局五华分局接消费者杨璇投诉后,前往白建坤住处莲花池正街18号进行调查,在调查中发现白建坤冒用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故以五工商消扣字(2000)第005号扣留(封存)财物通知书及清单扣留白建坤现金25000元(人民币,下同
01/04
何兵教授: 欢迎应老师来给我们作报告。应老师有两点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第一就是应老师很善于夸奖别人,我在北大读博士的时候,经常在法制日报上发一些小豆腐块文章,可应老师说我的那些文章他非常喜欢。当时我作为一个博士生能够得到博导的如此评价,心里自然是非常高兴。第二点就是应老师是非常强调实务的,某种程度上法大的行政法就是深受应老师影响的。给应老师谈哈贝马斯应老师可能不太懂,谈哈耶克也不是很感兴趣,谈中国
01/04
原告:中海雅园物业管理委员会。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西里。 负责人:胡密珍,该委员会主任。 被告:北京市海淀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张强,该局局长。 原告中海雅园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海雅园管委会)认为被告北京市海淀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海淀区房管局)不履行备案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于2003年9月8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原告诉称:2001年6月15
01/04
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二三年第二期 原告:尹琛琰,女,24岁,卢氏县百纺公司下岗职工,住河南省卢氏县城关镇。 被告:卢氏县公安局,住所地:河南省卢氏县城新建路。 法定代表人:刘永章,该局局长。 原告尹琛琰开办的“工艺礼花渔具门市部”发生盗窃时,卢氏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没有受理,尹琛琰认为,卢氏县公安局的失职造成其财产损失,遂向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原告
12/31
莫于川教授简介 王学辉教授: 各位同学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来参加我们的西南法学论坛。今天我们有幸请到了中国人民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的博士生导师、宪法与行政法制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行政法研究所所长——莫于川教授,莫教授也是我们西南政法大学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的第一届研究生,是大家的大师兄。莫于川教授一直致力于中国行政指导的研究,著述丰富,是中国行政法学领域里,行政指导制度的创造者和倡导者,最近
12/30
简历: 周佑勇,男,汉族, 湖北省大悟县人,法学博士。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执行会长,武汉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执行会长,国家行政学院行政法研究中心兼职教授,湖北孝感学院兼职教授,湖北省教育厅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 专著: 一、《保密行政执法的理论与实践》(金城出版社
12/28
原告:李茂润 被告:四川省阆中市公安局 一审法院:四川省阆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茂润请求判决阆中市公安局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阆中市公安局赔偿原告李茂润医疗费、鉴定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木门损失费、汽车损失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上访费用、精神损失、营养费、房租费、机油、汽车零件,电话机等财产损失。 1998年5月16日早上7时许,阆中市水观镇二村精神病人郑国杰在水观场纠缠该场镇
共有 9,162 条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共有 611 页 当前第 606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