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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佛 山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行 政 判 决 书 (2007)佛中法行终字第48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梁启东,男,汉族,1953年4月22日出生,住佛山市南海区平洲江左新村大街中二巷3号。 委托代理人:李德军,北京市中济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佛山市南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大道南55号。 法定代表人:黎天赐,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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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佛 山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行 政 判 决 书 (2007)佛中法行终字第54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卢华辉,男,汉族,1973年7月3日出生,住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云顶矿一区184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佛山市顺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民路3号。 法定代表人:王惠国,局长。 委托代理人:刘胜贤,佛山市顺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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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佛 山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行 政 判 决 书 (2007)佛中法行终字第28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佛山华旭塑胶模具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城西工业区物华路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秀福,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杜锦慈,女,汉族,1983年9月19日出生,住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东升路北五街8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佛山市禅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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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佛 山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行 政 判 决 书 (2007)佛中法行终字第15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佛山市顺德区真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工业大道中发西路5号。 法定代表人:张群英,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佛山市同济西路七号。 法定代表人:招汉铨,局长。 委托代理人:吴德峰,该局工作人员。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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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佛 山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行 政 判 决 书 (2007)佛中法行终字第17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梁永柱,男,汉族,1967年8月26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水藤本华一巷5号。 委托代理人:吕伟虹,广东顺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佛山市同济西路七号。 法定代表人:招汉铨,局长。 委托代理人:吴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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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佛 山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行 政 判 决 书 (2007)佛中法行终字第21号 上诉人(原审第三人):罗洁如,女,汉族,1969年10月26日出生,住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连云一街1座404号。 委托代理人:崔干任,男,汉族,1949年5月23日出生,住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云桂路十一街横街七巷1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佛山市顺德区华纶针织服装有限公司。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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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佛 山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行 政 判 决 书 (2007)佛中法行终字第37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弘辉五金家具厂。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排沙上塘路3号。 法定代表人:黄光敏。 委托代理人:郭达,江西省永丰县藤田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佛山市顺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民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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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 (2007)佛中法行终字第23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谭带开,汉族,1951年×月×日出生,住×××。 委托代理人:谭复原,汉族,1928年×月×日出生,住×××。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七路388号。 法定代表人:何荣安,镇长。 委托代理人:区伟良,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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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07)琼行终字第072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陈国明,1981年×月×日出生,汉族,无业,现住×××。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丁尚清,局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法定代表人郑坚毅,局长。 上述二被上诉人的共同委托代理人王崇敏、张德明,海南海大平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原告韩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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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定南县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07)定行初字第5号 原告丁素强,1970年12月15日生,汉族,干部,住×××。 被告定南县烟草专卖局。 法定代表人李花明,该营销中心主任。 委托代理人郭明华,系江西理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赣州市烟草专卖局。 法定代表人罗建武,该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李贤春,江西理公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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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07)海南行终字第16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王开江,汉族,1957年9 月10 日出生,澄迈县文儒镇桂根村民小组农民,住×××。 委托代理人王开创、王英旧,均系澄迈县文儒镇桂根村民小组农民。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澄迈县文儒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文儒镇政府)。 法定代表人陈智敏,该镇镇长。 委托代理人吴军、王坤,均系澄迈县文儒镇人民政府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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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06)宜中行终字第00040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吴爱军,1970年3月1日生,汉族,律师,住×××。 委托代理人黄义海,1967年7月21日生,汉族,宜昌义海法律顾问公司(以下简称义海公司)经理,住×××。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宜昌市司法局(以下简称市司法局),住×××。 法定代表人张军平,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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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06)沪二中行终字第401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陆月仙,1941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代理人夏梅龙(系陆月仙之子),1967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住×××。 法定代表人徐祖信,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周浒,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 上诉人陆月仙因履行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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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07)赣中行终字第22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刘菊花,1951年11月23日生,汉族,赣州市人,原赣州市红旗实业公司粮食加工厂负责人,住×××。 委托代理人曾昭汉,1945年10月4日生,赣州有色金属冶炼厂退休职工(系上诉人之夫)。 被上诉人赣州市国土资源局。住×××。 法定代表人赖启华,局长。 委托代理人朱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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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07)赣中行终字第24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李七香,×年×月生,汉族,江西兴国县人,农民,住×××。 上诉人(原审原告)肖苏,×年×月生,汉族,江西兴国县人,农民,住×××,系李七香的丈夫。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兴国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胡健勇,县长。 委托代理人钟明,兴国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 原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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