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4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12)琼行终字第4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海南中石油昆仑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弋筌,该公司董事长。 上诉人(原审原告)海南中石油昆仑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儋州分公司。 负责人邢琼伟,该公司经理。 上列两位上诉人的共同委托代理人吴坤卿,海南大华园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列两位上诉人的共同委托代理人刘美波,海南
05/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2012 年 第 2 号 修订后的《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1月18日商务部第60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16号)同时废止。 部 长:陈德铭
05/23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12)一中行终字第977号 上诉人(一审原告)李某1。 上诉人(一审原告)谭某。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黄艳,主任。 被上诉人(一审第三人)李某2。 上诉人李某1、谭某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案,不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2011)门行初字第35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
05/23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12)济行初字第3号 原告李立芳,又名李瑞生。 委托代理人陶红旗。 委托代理人张元武。 被告济源市公安局第五分局。 法定代表人郑天星,局长。 委托代理人吕利军。 第三人原小芝。 原告李立芳不服被告济源市公安局第五分局(以下简称第五分局)治安行政处罚一案,于2011年11月4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2011年12
05/23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12)一中行终字第839号 上诉人(一审原告)刘某。 委托代理人谢某,北京马玉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某1。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法定代理人金树东,区长。 委托代理人杨某。 被上诉人(一审第三人)张某。 委托代理人王某。 上诉人刘某因《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一案,不服
05/23
一农民发现他人偷了自家田地里的芹菜后,不是依法交由相关部门处理,而是将小偷捆绑示众,结果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事后,该农民认为惩罚小偷殃及自己很不公平,遂将公安局告上了法庭。3月31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维持了公安局对该农民作出的处罚决定。 今年40岁的王玉明,是登封市大金店镇的一位农民。2010年10月6日早上,当他来到自家承包的田地里时,意外发现正在成长期的芹菜,一夜之间
05/23
因经营未经审定的水稻种子被处罚,韦某不服行政处罚,将广西平果县农业局告上法庭。7月14日,经平果县人民法院说法释理,韦某撤回起诉,主动履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韦某系平果县某科技服务部的负责人。2011年2月,韦某从南宁市调进“丰优22”水稻杂交种子30公斤,此后其销售15公斤种子给当地农户种植。 2011年3月17日,平果县农业局以韦某经营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05/23
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缴纳罚款8000元后,李某一直纳闷:自己运输了多年的球化剂怎么就突然成了危险化学品。近日,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不服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政处罚案,因运管处作出处罚所依据的主要证据不足,运管处主动退还罚款8000元。 李某系个体运输户,经常为徐州某铸造厂运输球化剂。2011年3月中旬,李某再次为该厂运送球化剂时在徐州市三环东路被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处
05/23
汝城县规划局与胡文玲规划行政处罚纠纷执行案 湖南省汝城县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11)汝非执审字第4号 申请人汝城县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邱明祥。 被执行人胡文玲。 申请人汝城县规划局申请强制执行汝规罚字(2011)第04号规划行政处罚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申请执行的汝规罚字(2011)第04号规划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本院审查认为
05/23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10)安行终字第120号 上诉人(一审原告)董军英。 委托代理人董运长,濮阳市华龙区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内黄县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马合生,该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刘战强,河南高陵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胡建斌,内黄县国土资源局干部。 一审第三人董海军。 上诉人董军英因诉
05/23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11〕齐行终字第4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何玉镜。 委托代理人刘丽。 委托代理人张庆和。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李万国,该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李勇,该局干部。 上诉人何玉镜因不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齐市工商局)行政处罚决定一案,不服
05/23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11)三行终字第3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扈镤元。 委托代理人: 阮朋仙。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陕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李正民,局长。 委托代理人:王定牢,陕县公安局大营派出所所长。 委托代理人:郑自魁,陕县公安局民警。 上诉人扈镤元不服灵宝市人民法院(2010)灵行初字第55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05/23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11)三行终字第4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扈镤元。 委托代理人: 阮朋仙。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陕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李正民,局长。 委托代理人:王定牢,陕县公安局大营派出所所长。警官号:052875。 委托代理人:郑自魁,陕县公安局民警。警官号:052802。 上诉人扈镤元不服灵宝市人民法院(2010
05/23
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11)驻法行终字第72号 上诉人(一审原告)张永生。 委托代理人陈璞,河南忠良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遂平县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杨利,局长。 委托代理人王俊峰,郭永照,该局工作人员。 上诉人张永生因土地行政处罚一案,不服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10)驿行初字第81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
05/23
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10)济中行终字第23号 上诉人汤廷富。 委托代理人胡文周,济源轵城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上诉人济源市公安局王屋分局。 法定代表人卢会忠,局长。 委托代理人张伟丽,该局法制室干警。 委托代理人吕利军,该局轵城派出所民警。 被上诉人张荣法。 汤廷富因与济源市公安局王屋分局(下称王屋分局)治安行政处罚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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