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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怀德教授就法治政府问题接受广州日报专访

信息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日期:2014-04-15

中国首份法治GDP评估报告——《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3》中,广州名列榜首。广州究竟是凭什么折服评委,在法治政府建设上一马当先?日前,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3》课题组负责人马怀德教授,他说,对法治政府的评价,首先应该着眼于制度建设,要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而广州,恰恰在制度建设方面做得很出色,“广州的法治程度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

广州比平均分高出45.56分

记者:评选后,广州市政府与课题组联系过吗?课题组有没有给他们一些建议?

马怀德:评选结果公布后,广州市政府法制办主动与我们联系,广州市的领导对这次评选也很重视,广州市法制办向我们索要了报告。我们也如实、全面地告诉了他们评选结果。

记者:这次评选广州得分第一,您怎么评价广州政府部门的法治状况?

马怀德:从我们首次测评结果来看,广州总得分234.43分,比平均分高出45.56分,在53个城市中排名第一。在7个一级指标中,广州多数指标都排名靠前,广州法治政府建设整体表现突出,尤其突出的是“机构设置和组织领导”及“制度建设和行政决策”两个指标。总体来说,广州的法治程度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

记者:评选中,“制度建设和行政决策”总分是60分,但53个城市的得分都较低,广州在这一项得分53,名列第一。您分析广州为何能得第一?

马怀德:在“制度建设和行政决策”这个一级指标下,一共有4个二级指标,11个三级指标。广州在这些指标中得分都靠前。这主要是因为广州建立了规章合法性审查的制度,在规章公开征求意见、报备、制定相关目录方面都做得比较好,规范性文件公布率也很高,100%公布,另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做到了定期清理。尤其是重大决策方面,制定了《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做到集体决策、风险评估、跟踪反馈、结果公开。而这些大多数城市都没有做到——国内建立了重大决策程序规定的城市加起来不超过10个——目前,国务院也正在研究制定“重大决策程序条例”。

此次评选总分300分,“制度建设和行政决策”占了60分,是分值最高的一级指标。之所以占分最高,是因为在我们看来,制度建设是重点,对法治政府的评价,首先应该着眼于制度建设,建立相关制度,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

社会矛盾化解可借鉴北京成都

记者:从评选的指标看,广州哪些方面还有待提高?

马怀德:在“监督与问责”及“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两个一级指标中,广州得分低于平均分,处于53个城市的中游水平。

在“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一级指标下,我们设置了“信访制度建设情况”、“群体性事件发生情况”、“行政复议制度建设情况”、“行政复议委员会设置情况”四个三级指标。根据测评结果,我们通过搜索引擎查询到2012年广州发生了4起群体性事件,比较大规模的有1起。在行政复议委员会和复议制度建设方面,得分较高的城市,都设置了复议委员会,相对来说,广州得分不是很高。在信访制度建设方面,广州也可以向北京、成都等城市学习,比如北京设置了信访矛盾和社会问题研究中心,成都对涉及民生的信访引入社会监督评价机制。

记者:现在有一种饱受诟病的现象“信访不信法”,为什么测评法治政府还要将信访纳入考查?

马怀德:我们将信访制度建设纳入考查范围,是认为信访制度本身是一个反映民意的渠道,对化解社会矛盾,调处排查社会纠纷有作用。

不过,在法治社会,我们更倾向完善法律救济渠道,逐步解决“信访不信法”的问题。所以在4个三级指标中,我们只把信访作为一个化解社会矛盾的制度,这种安排不是说要突出信访,因为长远来看,信访制度要重新定位其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