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5月8日讯 记者万静 在今天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介绍,住建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务院常务会议5月2日已审议通过,将于近期正式印发。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今年在试点地区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一半,由目前平均200多个工作日减至120个工作日,明年上半年在全国实现这一目标。
黄艳介绍,通过五大举措精简审批环节。一是“减”,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和前置条件。二是“放”,扩大下放或委托下级机关审批的事项范围。三是“并”,对管理内容相近的多个审批事项,原则上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四是“转”,审批机关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解决的事项,转变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五是“调”,完善相应制度设计,让审批时序更符合工作实际。推行告知承诺制是本次改革的一个亮点,能够有效加快审批速度,让项目早落地、早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