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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首次对银行业从业人员立规:须建立不定期排查机制

信息来源: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8-02-14

法制网讯 记者周芬棉近期银监会曝光多起大要案,其中多有从业人员违规操作甚至出现内外勾结合谋的情形,银监会2月11日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首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立规。

《指引》对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治理架构、制度建设及监管等进行了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从业人员行为管理工作,建立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持续收集从业人员行为的相关信息。

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应以风险为本,制定全行遵守的行为守则和针对各业务条线的行为细则,要求从业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恪守工作纪律,并针对全体员工开展教育培训。

《指引》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开展从业人员行为的定期评估、建立长期监测和不定期排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招聘中评估其与业务相关的行为,并将从业人员行为的评估结果作为薪酬和晋升的重要依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不当行为的举报制度,加大约束和监督。

据银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指引》首次从规范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角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了系统性要求。表现为,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本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承担主体责任;明确要求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在从业人员行为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同时从监管报告、日常监管、信息报送等方面,完善了银监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