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两周年之际,今天上午,记者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立案登记制实施两年间,福州法院共登记立案各类案件179606件,与改革前同期立案数相比增长29.21%,收件总数180177件,登记立案率高达99.68%,当场立案数178393件,当场立案率99.32% 。
据介绍,从收立案特点来看,福州市两级法院行政案件数量增幅明显。随着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与立案登记制同步实施,“双管齐下”,降低了“民告官”的门槛,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行政诉讼救济渠道更加畅通,各级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随之呈现不同程度的增长。加之受部分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管辖影响,部分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达到同比增长高达258%、109%,增长幅度居于各类案件之首。裁定不予立案案件数增多,较改革前同期相比增长7.4%,各类疑难敏感、新类型案件大量涌入法院。涉及城建、公安、社会保障等传统行政管理领域的疑难敏感案件数量迅速增长,信息电讯、金融等新类型行政案件不断涌现,如福清法院受理第一起公益诉讼、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案件。
对此,福州法院在准确把握立案登记制改革精神的前提下,以保障当事人诉权为出发点,着力提高诉讼服务水平,推行“跨域”立案等便民服务新方式,探索使用支付宝、苹果手机Apple Pay等方式交纳诉讼费,建立批量案件预约登记立案机制,引入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制度等强化立案登记阶段的释明引导工作,充分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诉前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切实强化登记立案内部和外部监督,坚决杜绝“立案难”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