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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对于欢案处警民警立案调查

信息来源: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7-04-03

记者今天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辱母杀人案”有了最新进展,由于案发时处警民警在警情处置过程中存在处警不力、对现场处置严重失责等失职行为,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已对处警民警郭增金、朱秀明等人立案审查。

于欢案经媒体报道后,聊城市迅速成立了由市纪委、市委政法委牵头的联合工作组,就案件涉及有关问题展开调查。调查组按照全面深入、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开展调查工作。调取有关报警电话录音、与苏银霞有关的投诉、相关的报警处警视频和记录等资料,查阅分析处警现场执法记录仪视频、厂区监控录像、卷宗笔录等资料及视频,对案件相关人员进行取证谈话。

经调查,2016年4月13日,民警郭增金等人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苏银霞的人身安全;2016年4月14日,民警朱秀明等人在多名讨债人员阻止于欢、苏银霞离开接待室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措施。于欢案处警民警在警情处置过程中存在处警不力、对现场处置严重失责等失职行为。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聊城市纪委、市监察局责成冠县纪委、县监察局对郭增金、朱秀明等人立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