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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院首次试行大合议庭审理行政案件

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日期:2016-05-29

日前,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土地行政登记纠纷案。此次庭审,在山东法院行政审判中首次试行由3名法官、2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大合议庭陪审模式。

据了解,为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活动的参与度和纠正职业法官“思维偏差”,切实保障陪审员的权利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2015年5月20日发布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青岛中院积极探索大合议庭陪审模式,扩大合议庭规模,实行5人以上(2+N或3+N)合议制,即由2名或3名法官与N名人民陪审员(保证合议庭总人数为奇数)组成合议庭,审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

青岛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大合议庭不只是合议庭成员数量的简单增加,它可以将相关专业人员和普通人民群众吸纳到合议过程中来,使人民陪审员从专业角度和普通大众角度认识案件事实,有利于合议庭成员打开审判思路、拓展裁判视野,提升案件裁判水平。同时,人民陪审员人数的增加,能够让人民陪审员监督案件办理过程,防止法官擅断案件,确保司法廉洁。青岛中院将首先在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行政审判领域试行大合议庭陪审模式,然后逐渐向民事审判等领域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