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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年度论坛(第二届)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学术研讨会会议综述

信息来源:“法大习法”公众号 发布日期:2025-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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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816日,中国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年度论坛(第二届)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学术研讨会在北京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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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合影)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黄海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行政检察厅厅长张相军,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主任封丽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国际法所联合党委书记、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洪雷,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苏戈,中国法治出版社副总编辑闫光永,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于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陈柏峰等出席大会。来自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司法部等中央国家机关的领导同志和来自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南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科研院所和知名高校70余位专家学者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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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现场)



开幕式

开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于飞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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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飞主持)

马怀德致论坛开幕辞。马校长指出,20201116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已逾五年。五年来,理论界和实务界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大致经历了三个依次递进、不断深化的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的中心任务是学习领会和宣传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第二个阶段的重点工作是发掘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概念命题和理论范畴,第三个阶段的实践要求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工作布局和具体任务。马校长认为,本次大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五周年为背景和契机,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这个重大主题,围绕如何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回应如何有效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观点方法和实践要求,正当其时、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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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怀德致辞)

黄海华作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立法工作实践》的基调演讲。黄海华指出,五年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我国法治事业取得了新成果、新进展、新成效,在国家立法方面体现为:第一,立法的政治属性更加鲜明。立法切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重大立法事项及时出台。第二,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更加鲜明,立法的民意基础更加深厚。第三,正确处理好改革与立法的关系,立法与改革相统一的实践更加成熟。第四,宪法意识更加深入人心,宪法的实施和监督进一步加强。第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善,系统性、整体性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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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华作报告)

张相军作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行政检察实践》的基调演讲。张相军指出,新一届最高检党组强调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这是检察工作的重大任务。行政检察作为“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总体布局的重要一环,主要职责为行政诉讼监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行刑反向衔接。行政检察职能的核心在于对行政诉讼活动和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监督,本质是对公权力的有效监督制约,这正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求的直接体现和具体实践。他从行政检察坚持党的领导,实现新时代新发展;聚焦公正司法,强化诉讼监督;助推依法行政,服务法治政府;主动融入大局,服务高质量发展;践行为民宗旨,做实检察为民;注重强基导向,锻造过硬队伍六个方面回顾了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近年来行政检察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这一系列工作举措和成果深刻践行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等核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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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相军作报告)

封丽霞作题为《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机制》的基调演讲。封丽霞认为,党的二十大报告以及二十届三中全会决议对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具体可以从三个层面详细展开:一是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机制是法治领域坚持党的领导的根本要求,是提升党领导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的现实需求,也是做到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统一的必然选择。二是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机制的目标和任务是通过做到“四个善于”实现“三个统一”。三是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机制主要围绕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四个方面的具体任务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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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丽霞作报告)

李洪雷作题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 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的基调演讲。李洪雷认为,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化系统思维、顶层设计、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进入快车道,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崭新局面。但还存在着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不够完善,行政规范和行政决策的质量有待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仍有短板,行政权运行的制约、监督和救济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遵循法治建设规律、坚持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法治文明交流互鉴、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率先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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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雷作报告)

苏戈作题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 深入推进行政审判工作现代化》的基调演讲。苏戈认为新时代行政审判进步和发展的历程,就是不断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过程。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践行“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牢牢把握行政审判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解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坚持融入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大格局,建立“3+N”工作机制,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四是坚持公正司法,落实“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做到监督、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有机统一;五是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行政审判队伍,打造“一网一微一会一刊一书一库一讲堂”的“七个一”对下指导和人才培养的交叉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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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戈作报告)

陈柏峰作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依法治网理论》的基调演讲。陈柏峰认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系列关于依法治网的重要论述,引领我国走出了一条既对接国际通行准则、又有中国特色的依法治网之路,构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依法治网理论,系统回答了新时代依法治网的重大意义、基本原则、工作布局、重点任务、世界使命等理论与实践问题。具体包括五个方面:第一,关于依法治网基础性的论述。第二,关于依法治网的基本原则。第三,夯实网络空间的法治基础。第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互联网治理的现代化。第五,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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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柏峰作报告)


本次大会共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与观点方法”“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三个主题研讨环节。


第一单元:主题报告


第一单元为主题报告环节,由中国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喻中主持。华东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院长、教授、《法学》主编胡玉鸿,西北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周户,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薛刚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伟东,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学院院长、教授王旭,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尹飞,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院长、教授魏治勋作主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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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中主持)


报告环节


胡玉鸿作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社会公平正义理论》的报告。胡玉鸿从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公平正义理论是超越个人应得与社会公平的复合正义理论、社会公平正义理论的多元维度和实践品格、社会公平正义理论在法治建设各环节当中的具体体现三个方面予以展开。首先,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社会公平正义理论是统合个人应得与社会公平的复合正义观,是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共享正义;它以个人奋斗、经济社会发展为基础,以共同富裕为根本目标,代表着社会主义制度的终极价值追求。其次,他从主体之间的公平、初始条件的公平、社会区域的公平三个维度阐释了社会公平正义理论的多元维度和实践品格;最后,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过程中,应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社会公平正义理论贯穿于法治建设各环节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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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玉鸿作报告)

王周户作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立场及其科学内涵》的报告。王周户认为,中国特色是一个向实践学理论,向实践要理论的过程。如何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立场应当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制度立场;第二,坚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世界文化相融合的立场;第三,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第四,从宪制架构推动走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思路中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性指的是尊重遵守和把握规律性的问题,即要解决好法律规范所调整并反映相关领域的规律性与尊循法治规律性之间的辩证关系,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所具有的科学内涵与制度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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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周户作报告)

薛刚凌作题为《“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的行政法思考——以国家经济模式为视角》的报告。薛刚凌从四个方面解读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第一,研究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之间关系是为了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为了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是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需要。第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西方市场经济最大的区别在于是整体本位与市场规律的一种结合,政府和市场主体构成二元发展主体的框架。第三,政府在经济领域具有三重身份,分别是主导者、参与者、监管者。政府在经济领域的职能包括管理职能和发展职能。第四,积极拓展行政法的新路径、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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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刚凌作报告)

杨伟东作题为《践行统筹推进要求 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报告。杨伟东认为,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整体性、协同性和统筹性推进,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治国的主体工程和重点任务,要率先突破,必须坚持统筹推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落实这一要求至少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统筹推进;二是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各个环节、各个要素的统筹推进;三是各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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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伟东作报告)

王旭作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创新机制及典型场景》的报告。王旭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创新机制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第一,整体性重构。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于实践的指引体现为对结构性、长期性、反复性问题的整体重塑。第二,创造性培育。创造性培育就是理论走在实践前面,党的理论创新去指引实践重塑。第三,包容性发展。对于大量的新现象、新产业、新业态、新元素,一方面建立容错机制,另一方面通过权利义务责任划定边界。第四,集成性优化。集成性优化就是打破功能相近,对象相似,内容有重叠的领域之间的壁垒。第五,渐进性改良。对于一些高度敏感、政治性强、政策性强的实践领域,遵循循序渐进的改革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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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旭作报告)

尹飞作题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的报告。尹飞认为,法治人才培养把握三个方面:第一,深刻把握以实践为导向的核心要义,立德树人是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第二,落实以实践为导向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他从强化应用和实践,构建分类培养的体系,立足实践强化知识教学的实践导向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第三,能力塑造,纠纷解决能力和纠纷预防能力并重。最后他从处理好科研和教学的关系、强教先强师、数字赋能三个方面指出需要进一步完善三个方面支撑和辅助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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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飞作报告)

魏治勋作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意识形态结构》的报告。魏治勋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种意识形态,内涵包括五个方面;第一,法治的纲领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第二,法治的价值目标是保障人民的权利与自由、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国家治理现代化以及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第三,法治的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第四,法治规范或者准则包括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第五,法治的秩序是权利运行受到制约监督,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的主体性地位得到确立等。第六,法治路线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守法、全民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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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治勋作报告)


第二单元: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与观点方法


第二单元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与观点方法”为研讨主题,由西北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周户主持。东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刘启川,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国家治理教研部教授王若磊,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郭晔,中国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副教授刘亚东作报告。《新华文摘》杂志社编审王青林,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当代法治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教授林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政法论坛》副主编陈景善,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教授曹鎏,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宋烁,阜阳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刘云涛作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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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周户主持)


报告环节


刘启川作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基层减负:维度及路径》的报告。刘启川认为,近年来党和国家关于基层减负做了一系列的决策和部署。从逻辑关系上看,基层减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他指出,坚持党的领导是基层减负的根本保障,基层减负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从应付检查转向回应人民群众,回应高效治理的期待。同时,保证基层减负落到实处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明确权责、规范程序,促进规则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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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启川作报告)

王若磊作题为《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的报告。王若磊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关键是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为何将法治上升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他认为,法治通过公开、明确、稳定的制度体系以及刚性执行确保国家发展有序、政权依法运行、市场公平竞争、权利受到保护、社会和谐稳定,并以此推动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关系转型。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就是要实现国家治理的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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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若磊作报告)

郭晔作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理性》的报告。郭晔认为,法治的规范性不是自生的,而是在实践中才得以展开。实践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范畴,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她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并回答的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问题来源于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以上问题的方法也来自于实践。“十一个坚持”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本质上就是在回答怎样建设法治中国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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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晔作报告)

刘亚东作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民法观》的报告。刘亚东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民法观从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三个层面深入阐明了中国民法典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的三大问题。民法典在“地位的独特性、功能的独特性、体例的独特性”三个层面回答了中国民法是什么的问题;“党的领导、多元价值、问题导向”三个层次回答了中国民法典为什么的问题;“加强民事立法相关工作、构建中国特色民法教义学、以民法为标尺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民法典宣传教育、深化我国民法学理论研究”五个角度回答了中国民法典怎么办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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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亚东作报告)


与谈环节


王青林在与谈时指出,良法善治可以从三个角度出发。一是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是目标,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是途径。二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其中包含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党内法规等五个体系。三是在法治轨道上实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法治轨道包括法治的规范轨道、价值轨道、程序轨道等内容。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基本形成法治国家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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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青林与谈)

林华在与谈时指出,本次论坛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为主题,意义重大。四位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讨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相关论述具有很强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同时他也结合自己的研究体会对相关文章在选题价值、主要观点、文章结构、论证逻辑、文献使用、转化应用等方面提出了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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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华与谈)

陈景善在与谈时指出,刘亚东副教授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民法观展开研究,视野开阔,逻辑严密,值得赞赏。但是需要在文章正确把握民法和商法之间的关系。从司法实践来看,运用民法思维与运用商法思维处理商事合同案件,其裁判思路和结果会存在一定区别。结合郭晔副教授提到的实践理性视角,建议从实践的角度出发精准定位民法和商法的关系,使理论构建与实践需求更好地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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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景善与谈)

曹鎏在与谈时指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从理论体系转换为具体实践,需要学者将理论和实践融会贯通,对实践要求进行体系化阐释。四位学者从不同角度出发,结合中国具体法治实践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进行讨论,展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伟力。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应当统筹着力处理好政治与法治、改革与法治、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路径的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统一性和多样化、单体制度和体系发展、阶段性和长期性等多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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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鎏与谈)

宋烁在与谈时指出,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在国家制度层面初步形成了基本的政策体系,同时,实践中也面临着一系列新问题。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需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在公共数据确权上,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保证确权的结果要让全体人民共享共用;在公共数据开放上,要坚持独立自主,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实际的公共数据开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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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烁与谈)

刘云涛在与谈时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新境界,具有鲜明的实践性。他认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就是同党领导人民群众进行的革命、建设、改革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时代实践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就是同中国传统治理智慧和实践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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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云涛与谈)


第三单元: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


第三单元是主题是“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由中国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副院长胡梦瑶主持。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于文豪,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宪法与行政法研究室主任、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霞,合肥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教授霍敬裕,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学院讲师张航作报告。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刘艺,教育部社科中心《中国高校社会科学》编辑部主任李彦姝,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江汉论坛》编审李涛,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特岗副研究员王由海,中国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博士后曹梦娇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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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梦瑶主持)


报告环节


于文豪作题为《在新兴产业发展中更好发挥有为政府作用》的报告。于文豪认为,新兴产业具有创新性,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需要发挥好政府的引导作用。一方面,要充分把握新兴产业发展对有为政府提出的新要求,创新行政区划制度,更好理顺市、区县、街乡之间的关系,创造性地建立功能型政府,创设新型组织机构,创新应用数字智能治理工具,调整优化治理流程。另一方面,要顺应治理创新的需要推动建设有为政府,通过创制性立法为政府引导行为提供依据,鼓励开展协同立法,同时通过数字智能科技为公平正义的执法司法赋能,构建更加便捷自主的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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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文豪作报告)

李霞作题为《法治与数智协同:数字时代“有为政府”的建构路径》的报告。李霞认为,“有为政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推进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命题。基于法治与数智协同视角的考察表明,为回应数字化与智能化发展结构性重塑政府角色定位与职能转型的需求,“有为政府”须统筹担当改革引领者、技术赋能者、治理协同者与秩序监管者四重角色。未来高效能、强包容、智慧“有为”政府治理体系的构建,应强调法治保障与技术赋能的优势互补与动态平衡,从制度基础、技术支撑、安全保障与生态协同等四个维度有序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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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霞作报告)

霍敬裕作题为《有为政府理念下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规制转向》的报告,提出以“控制-命令”为核心理念、强调严格界定政府职责边界的有限政府模式,在推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时,其内在局限性正日益凸显。“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有机结合有利于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避免陷入西方国家在政府职能扩展过程中出现的经济与民主相脱节的困境,实现既充分释放市场创新活力又坚决守住运行安全底线,既激励地方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又维护国家空域统一规制的权威,既推动产业跨越式发展又切实保障公共利益与国家安全等多重目标间的动态平衡。有为政府的核心优势在于构建“分层赋权-沙盒创新-生态融合”的协同治理体系。一是,遵循“试验性立法-区域性协同-全国性统合”的规范进化逻辑。二是,践行“国家战略-地方实践-产业升级”的正向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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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敬裕作报告)

张航作题为《有为政府的中国行政法学原理》的报告。张航认为,有限政府在当代本土实践中越来越暴露出难以克服的历史局限和理论缺陷。有为政府不仅能够更好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而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追求共同富裕。有为政府具备重构行政法学原理的潜能,一是有为政府在理念上扬弃并超越有限政府,强调在有所不为的前提下有所作为;二是有为政府在行动依据上包含实证法规则和道德理性,注重依照法治规律和行政伦理担当有为;三是有为政府善于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特别是在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市场主体、推进产业政策、促进科技创新、实施惠民工程等各方面善治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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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航作报告)


与谈环节


刘艺对上述四篇报告分别进行点评。她认为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于文豪老师的报告提供了法治向社会中的经济提供保障的新视角。李霞老师的报告没有停留在行政法层面,而是聚焦于数智时代的行政法学问题。霍老师的报告对于合肥正在进行的低空经济改革十分有助益,文章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观点和思考维度。张航老师的报告具有非常强的问题意识,对有限政府的域外理论进行系统反思十分必要,建议文章最后一部分关于有为政府展开的论证也应采取动态关系的视角,可在有为政府和有力政党、有效市场、有序社会之间的动态关系中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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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艺与谈)

李彦姝在与谈时指出,四位报告人的报告共性特点是非常聚焦。第一个聚焦点是紧扣本届论坛题目“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并且进一步落实到了统筹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当中。第二个聚焦点是从行政法学角度解读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之间的关系。第三个聚焦点是关注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对法治的迫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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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彦姝与谈)

李涛在与谈时指出,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核心是明确二者的边界和关系。更好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的路径主要有:一是强化市场资源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二是要明确政府边界,做到不越位、不缺位。政府主要做好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角色,也要做好市场秩序维护者角色。就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而言,首先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整体性阐释和研究;其次要加强与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的贯通性研究,要开展跨学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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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涛与谈)

王由海就《有为政府的中国行政法学原理》发表观点,他认为这篇文章对传统西方建构起的政府理论作出很大程度的解构,并创新性提出了行政法学与国家治理和实践相结合的路径,文章还运用了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的分析方法,非常具有启发意义。此外,他指出,传统行政法学体系跟有为政府存在一定张力,比如行政权积极作为时的边界如何划定,有为政府对行政法学体系和理论有何种更新以及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数字政府等不同政府之间是什么关系等有待进一步深入讨论,期待学界更多理论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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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由海与谈)

曹梦娇在与谈时指出,上述四篇报告具有研究视角上的启发,一是传统命题和数字化结合,二是结合新业态来解构宏大命题,三是采用历史的方法解决宏大命题。第二个方面是把握核心是立论的关键。无论论文的形式和视角的变换,但是对传统政府理论反思是核心问题,也是破题的观点。最后谈一点疑惑,有为政府是理想型的政府,但实际上的政府执行力不同,信息的获取能力也不相同,不同阶段有为政府的内涵是否会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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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梦娇与谈)


闭幕式


闭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副院长胡梦瑶主持。中国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执行院长喻中,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行政法学研究》副主编王青斌教授作大会总结。

喻中从本次会议的基本数据、本次会议的主要特点以及本次会议取得的重要成果进行总结。喻中表示本次会议有四个突出特点,一是法治理论和法治实践相结合,二是理论法学与应用法学相结合,三是宏大叙事与微观论证相结合,四是中国立场与世界眼光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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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中总结)

王青斌对会议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希望专家学者能够持续关注、深入研究、共同发力,通过全方位系统性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过程中的重大理论问题与现实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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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青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