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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松年行政法学优秀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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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应松年行政法学优秀成果奖”颁奖典礼暨“应松年行政法学基金”常务理事单位授予仪式顺利召开

信息来源:法治政府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10-19



20181014日,首届“应松年行政法学优秀成果奖”颁奖典礼暨“应松年行政法学基金”常务理事单位授予仪式在西安顺利举行。本次颁奖典礼及常务理事单位授予仪式由应松年行政法学基金理事会主办,在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闭幕式上进行。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行政法学基金名誉理事长应松年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基金理事长马怀德教授和来自最高人民法院、陕西省人民政府、西北政法大学等的领导,以及行政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和获奖代表参加了本次颁奖典礼和常务理事单位授予仪式,仪式由应松年行政法学基金副理事长、西北政法大学王周户教授主持。

仪式第一阶段是由马怀德教授宣读首届“应松年行政法学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大学等的10位行政法学者获此殊荣。应松年教授为获奖代表逐一颁发荣誉证书并合影留念。

 

随后,清华大学何海波教授和浙江大学胡敏洁教授作为获奖代表发表了获奖感言,他们表达了对应松年教授的崇高敬意,表达了对作品创作过程中每位前辈和帮助者的感谢,表达了愿在老一辈行政法学者的引导下,以应老师等行政法学人的治学风范为感召,继续做好的研究,继续为学术做出不懈努力,推动中国行政法学研究更为学理化、体系化,更具解释力,为实践提供更好的导引,进一步推动行政法学学术事业蓬勃发展的信念和决心。

仪式第二阶段是进行应松年行政法学基金常务理事单位授予仪式。应松年行政法学基金常务理事单位有:北京卓亚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点睛网、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北京仁人德赛律师事务所、上海诺可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广东瀚宇律师事务所。基金理事长马怀德教授为常务理事单位参会代表颁发了常务理事单位证牌。

仪式第三阶段是由应松年教授发表讲话。应松年教授在满怀深情的寄语中表达了对获奖者的热烈祝贺和美满祝福,也表达了对常务理事单位给予应松年行政法学基金支持的由衷感谢。他指出,希望学界同仁能够更加积极做好行政法学研究,不忘初心;希望行政法学界多出精品,为中国的法治建设提供智库支持,贡献中国法治建设的行政法学力量。

据悉,“应松年行政法学优秀成果奖”,是根据《应松年行政法学基金章程》,旨在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法学研究繁荣发展,促进行政法学研究多出精品而设立的奖项,其评选周期为二年,每偶数年份进行评奖。


附:首届“应松年行政法学优秀成果奖”获奖代表感言


应松年行政法学优秀成果奖获奖感言

何海波


一本书的作者,并不仅仅是封面上署名的人。


在我长达两年多的写作过程中,我有幸得到许多人的帮助:

多位法官、律师给我寄送了案例,学生给我查找资料、校对稿件;

初稿完成后,章剑生、余凌云、沈岿、李洪雷、梁凤云等多位朋友阅读了初稿,提出了修改的意见;

书出版之后,有好多读者帮我指出书中的错漏,使得每一次的再版和重印都能不断改进;

甚至书的装帧,法律出版社的易明群编辑花了不少心思。

这本书,有你们的贡献!


即使是书的内容,也不是我一个人的。

当我写作这本书的时候,我的记忆库里装载着众多前辈和同行的著作,我的行政诉讼法研究得他们的启蒙,也受他们的不断启发;

我有缘经常讨论的多位行政法前辈、同道,特别是中国行政法学的重要奠基者应松年老师和已故的罗豪才老师,他们让我接触了更真切的案例,更灵动的精神,也更好地理解了行政诉讼恢弘的理想和嶙峋的现实;

还有,远在英国、我从未谋面的威廉·韦德教授也给了我启发,特别是框架结构、叙述方式和案例运用——这本书的框架和基调,就是我留学英国、阅读韦德时定下的。

如果说我的《行政诉讼法》有什么可取之处,那是因为我站在前辈们的肩膀上。


从广泛的意义上,我们都是站着时代的肩膀上,享受着时代的恩惠。

如果没有1989年的这部伟大立法以及最近的修改,就不会有现在这本书;

如果没有行政法官们创造的一个又一个值得称颂的判例,行政诉讼的规则可能一片贫瘠,行政诉讼法著作也必定空泛许多。

是的,如果时光倒退30年,中国的行政诉讼法基本上是纸上谈兵;即使在十几年前,这样一本七十几万字篇幅、四百多个案例的教科书可能还难以想象。

我希望我的著作记录下了中国行政法治前行的脚步,记录下我们的欣喜、期待和焦虑,记录下这个波澜壮阔时代的一个侧影。


感谢组委会把这个奖颁发给我,感谢所有前辈同道的教诲和鼓励,感谢时代赐予我的激情和灵感。

谢谢!


应松年行政法学优秀成果奖获奖感言

胡敏洁


尊敬的应老师、马老师,大家下午好!


感谢应松年行政法基金会对我,对我们的肯定;感谢应松年老师多年来对后辈行政法学人的关照,对我的提携和指点;感谢各位行政法学界师友同仁多年来对我的帮助。当然,同样需要感谢为这篇文章提出诸多意见的学友、师长,基于时间关系无法一一罗列,但感谢你们在文章修改过程中所给予的启发和指点。感谢《中国法学》编辑部以及编审老师提出的宝贵修改意见。


中国行政法学发展到今天已经是枝繁叶茂,从行政法总论的日渐精深,到行政法分论的百花齐放;从比较行政法的精耕细作,到中国行政法治实践的日臻完善;从行政法判例研究、行政法学理研究的不断发展,到政府规制、社会政策等研究的推陈出新,这些都得感谢以应老师为代表的前辈学人,他们不仅当初筚路蓝缕,以启山林,而且与时俱进,至今还在为新时代行政法的发展而竭尽心力。


自己多年在行政法学,特别是在福利行政法与社会政策领域做一些研究,这次获得应奖的成果也与此有关。未来我们将在老一辈行政法学者的引导下,以应老师等行政法学人的治学风范为感召,继续做好的研究,继续为学术做出不懈努力,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推动中国行政法学研究更为学理化、体系化,更具解释力,为实践提供更好的导引,与前辈和同仁一起,进一步共同推动行政法学学术事业的发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