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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5期目录

信息来源:法治政府网 发布日期:2015-09-28

目录

专论

干预性国家的形成与德国行政法的发展………米歇尔·施托莱斯 著, 王宏银 译( 9

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法治困境与维度………………………………………… 史凤林(20

我国学校突发事件问责制的现状与规制……………………………… 鎏,杜宏伟(20

民国北京政府与南京国民政府行政诉讼制度比较……………………赵 勇,王学辉(56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的几点建议………………………………………… 李富莹(63

法律时评

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管领域的约谈制度

   ——理论阐析和制度完善…………………………………………………… 郑 宁( 3

出租车行业特许经营的困境与变革…………………………………………… 刘乃梁( 3

案例评议

行政机关败诉原因分析及新行政诉讼法释义下的对策

 ——以安徽省宣城市20122014年行政案件为分析样本…………………满先进等( 3

行政执法事务繁简分流的程序构建

   ——以ss局的执法数据为研究对象……………………………………… 石 珍(63

基于行政法基本原则裁判的一般方法初探

   ——以张成银诉徐州市人民政府房屋登记行政复议决定案为例……… 蒋成旭( 9

行政法制比较研究

医疗纠纷与赔偿责任体系建立

   ——法国医疗赔偿制度最新发展及其启示………………………………… 莉( 9

论美国政府信息公开中个人隐私信息免除公开的司法审查………………… 杨建生(63

美国总统的立法否决权及其新现象和对我国启示…………………………… 于兆波(63

美国电子化行政规则制定程序及其启示…………………………………………李 芹(63

摘要 

干预性国家的形成与德国行政法的发展 

米歇尔·斯托莱斯1 著王银宏2

1.德国法兰克福歌德大学,德国 法兰克福60323教授,

原德国马克斯·普朗克欧洲法律史研究所所长;

2.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北京100088讲师,维也纳大学法学博士)

要:德国行政法的产生和发展与干预性国家的形成密切相关。干预性国家通过规范的制定、实施以及通过行政调整来约束、促进或压制社会变化进程,通过法律上的调控来达到一定的程度和目的,这种工业社会的调控需求集中表现为对公法规范的需求。基于“一般国家法”和民法教义学的典范性,德国行政法也形成了自己的“总则”和法学方法。

关键词:干预性国家;公法;行政法

 

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法治困境与维度 

史凤林 

(山西大学法学院,太原030006副教授)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既是执政党新时期对广大干部法治实践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实现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法治视角。目前行政管理体制创新仍面临基本法律制度保障不足、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边界难以厘定、社会法治环境缺失等诸多的法治困境,摆脱困境的基本途径就是要坚持体制创新的法治维度。以法治思维的外在维度为约束摒弃一切非法治思维;以法治思维的内在维度为约束,保持形式法治思维的相对优位;以法治思维的综合维度为约束,构建以合法性为思维支撑、以合理性为思维导向、以合目的性为必要保障的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框架。

关键词: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法治困境;法治维度

 

我国学校突发事件问责制的现状与规制 

1,杜宏伟

(1.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北京100088讲师、法学博士后;

2.审计署审计科研所,北京100086在站博士后)

要:近年来,我国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避免或减少了突发事件的发生,但是在实践中由于人为因素导致学校突发事件发生的事例仍然大量存在,这与学校突发事件问责制的不完善有着相当的联系。基于此,通过对我国学校突发事件问责制现实困境的分析,“对症下药”,以期建构能够回应现实需要的学校突发事件问责理论,实现对学校突发事件问责制的有效规制,进而为其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提供充分的理论支撑。

关键词:学校;突发事件;问责制


 

民国北京政府与南京国民政府行政诉讼制度比较 

1,王学辉

1.乐山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四川乐山614004讲师;

2.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重庆401120教授)

要:行政诉讼制度是现代法治国家不可或缺的法律制度,民国建立后,北京政府和国民政府分别建立了各自的行政诉讼制度。两个不同时期的行政诉讼制度在审判组织、当事人、诉讼程序等多个方面存在着差异,其各自诉讼实践都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与北京政府行政诉讼制度相比,国民政府行政诉讼制度进一步确立了特别机关审判模式,创设了司法性审判机关,建立了国家赔偿制度、判例制度、再审制度以及诉愿前置制度,推动了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民国时期行政诉讼经验对当前中国行政诉讼制度改革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关键词:国民政府;北京政府;行政诉讼;行政法院;平政院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的几点建议 

李富莹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北京100744副主任、法学博士)

要:行政规范性文件虽然不属于正式法律渊源,但在行政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实践中,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存在着形式方面和实体方面的问题。现有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主要有权力机关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这些监督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存在一些不足。着眼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新要求,应当加强权力机关监督,完善行政监督中的备案审查监督、行政复议监督,重视社会监督,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形成有效“规范”。

关键词: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现状;建议

 

法律时评

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管领域的约谈制度

—— 理论阐析与制度完善 

 

(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北京100024副教授) 

摘 要:国家网信办发布的“约谈十条”中规定的约谈制度不是行政指导,也不是单一行为,而是多个行为的组合,部分属于行政事实行为,部分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约谈可以从《行政处罚法》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找到法律依据。在适用约谈制度时应当防止行政裁量权滥用、完善相关程序,规范综合评估制度、加强监督和救济。

关键词: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管;约谈;行政指导

 

出租车行业特许经营的困境与变革 

刘乃梁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重庆401120博士研究生)

要:特许经营是我国出租车行业的根本特征。面对拒载、罢运等现实问题,既有的矫正措施立足于特许经营体制的强化,忽略了市场竞争性的塑造。经营权特许的公司化倾向与管制措施的潜在引导形塑了出租车公司的行业优势地位,造成了出租车行业利益分配不均,引发了诸多社会矛盾。出租车行业的开放与发展应当立足于政府管制的变革,而非反垄断执法。我们应在重新认知出租车行业性质的基础上,变“管控”为“疏导”,从放开行业准入、依法行政和改良管制政策等方面入手,提升市场的竞争性和透明度,构建激励性规制。

关键词:出租车;特许经营;行政垄断;政府管制;信息公开

 

案例评议  

行政机关败诉原因分析及新《行政诉讼法》释义下的对策

——以安徽省宣城市2012-2014年行政案件为分析样本 

满先进1,胡少华2,汪绍平

(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徽 宣城242000

1.审判员;2.行政庭庭长;3.副院长

:通过对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法院近三年来行政案件的整体情况进行调查研究,重点围绕涉诉行政行为在行政立法规范、行政执法实施及司法应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分析,并从新《行政诉讼法》释义下提出解决问题的路径。一是规范行政立法:完善“前置审查、制定规范、事后备案、定期评估及适时修改”的立法机制;二是严格行政执法: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及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三是增强司法应对技能:合法取证,提高应诉能力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以此规范行政行为应对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推进依法行政的整体进程。

关键词:新《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宣城市人民法院;行政机关败诉原因


行政执法事务繁简分流的程序构建

——以ss局的执法数据为研究对象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重庆400000研究室主任助理)

要:通过大数据的整理和分析,可以发现SS局的执法工作存在着执法案件数量整体增幅明显、案均结案时间持续增加、简易程序适用率日渐降低、小额罚款的比例不断上升等客观压力。再结合司法系统诉讼程序改革的创新成果,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即为了兼顾行政处理结果的公正与行政执法的效率,必须根据繁简分流的原则,推进行政执法程序改革。行政执法程序繁简分流不仅是强化治理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简政放权与实现高效行政的客观需要,更是提升执法质量的有效手段和保障程序权利的重要举措。健全行政执法程序繁简分流机制,需要推进行政程序的统一制定、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并强化基层执法的办案权限。

关键词:行政执法程序;繁简分流;程序权利;简易程序

 

基于行政法基本原则裁判的一般方法初探

——以张成银诉徐州市人民政府房屋登记行政复议决定案为例 

蒋成旭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 杭州310008博士研究生)

要:在行政法领域,以有效率的行政权和有限制的行政权两个维度构建较为完整的行政法基本原则体系,行政诉讼中基于法律原则的裁判可以通过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体系识别并筛选相关法律原则。对相关法律原则的权衡和选择是基于法律原则裁判的重要步骤,“借助于具体个案中的法益衡量”被公认为一种可能的权衡方法。通过权衡相关原则所保护的法益,确定优位的法律原则,并尝试对限制条件进行设定。借此过程,裁判者基于法律原则构造了一条新的规则。基于行政法基本原则裁判的一般方法意义在于提供裁判者一种可能的裁判思路,避免裁判者因无从下手而畏于做出超越法规范的裁判,并使得裁判的过程可供外部考查。

关键词:法律原则;法律续造;行政法;裁判方法

 

行政法制比较研究  

医疗纠纷与赔偿责任体系建立——法国医疗赔偿制度最新发展及其启示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北京100088教授,

法国巴黎第一大学法学博士)

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法国最高行政法院从维护公民权益的角度出发,通过一系列判例降低了公立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门槛,不仅在医疗行为领域用一般过错归责原则代替了以往的重过错归责原则,还承认在特殊情况下医疗机构可以基于风险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2002年的《患者权利及医疗质量保障法》对上述判例原则加以确认,形成了统一的适用于公私立医疗机构的、以一般过错原则为主、无过错原则为辅的医疗赔偿责任体系。

关键词:医疗赔偿;归责原则体系;重过错;一般过错;无过错责任

 

美国个人隐私信息免除公开的司法审查 

杨建生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广西 桂林541004教授)

要:美国《信息自由法》对个人隐私信息的免除公开作了明确具体的限制性规定。联邦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形成了认定个人隐私权利益三个方面的标准:存在因果关系;是特定个人的隐私权;隐私权排除当事人本人。同时形成了权衡隐私权利益与公共利益需考量的要素:对个人隐私权威胁程度;公开获得的公共利益;获取申请信息的替代方案。

关键词:美国;政府信息公开;个人隐私;司法审查

 

美国总统的立法否决权及其新现象和对我国的启示 

于兆波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1副教授,

理论法学研究所所长)

要:美国总统的立法否决权可详分为六种类型。总统可对整部法案进行否决,一度也可对法案的“部分条款”进行否决。但“部分条款”否决权遭到国会反对,诉诸法院后被裁定违宪,这导致出现“总统的签署声明”这一新现象。美国总统的立法否决权不同于英国议会的立法否决权,“口袋否决”不得混淆于中国刑法的“口袋罪”。立法否决权的成因主要有思想理念上的分权制衡、制度运行上的质变担忧和为总统执法提供前提条件等。对我国启示有:不但要加强立法的反复审议性,还要健全立法批准制度,上级立法机关不得只批准部分条款而不批准其他条款,也不得直接改变部分条款后再批准。

关键词:立法否决权;美国总统;美国国会

 

美国电子化行政规则制定程序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08博士研究生)

要: 电子化行政规则制定程序,是近年来美国行政法上的一个核心议题。它并没有颠覆或取代传统“公告评论”程序的基本框架,而是强调将信息技术充分运用于规则制定过程之中,力图完善“公告评论”程序。基于信息技术载体的优势而增加的程序性要求,使得透明和参与理念逐渐渗透到整个规则制定过程之中,也促使行政机关更加注重规则制定全过程的公开,公告内容的充分性、可及性,参与方式的简化,参与的有效性等具体问题。

关键词:规则制定程序;电子化;透明;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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