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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奖(八)广东省政府法制办建立依法行政考评制度,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公众参与

信息来源:法治政府网 发布日期:2017-07-31

主要内容

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广东省政府于2013年以规章形式出台了《指标体系》和《考评办法》,开展了对全省法治工作的考评。以出台政府规章的形式开展依法行政考评工作,这在国内是首创。考评工作以《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确立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为目标导向,以《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确立的考评方式和考评流程为操作规则,具体包括行政系统内部考核和社会评议两部分。

(一)依法行政考评的目标导向和操作方式。

依法行政考评工作以《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为目标导向。《指标体系》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和量化,为各级行政机关推进依法行政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标准、依据、重点和路径,同时也为开展依法行政考评树立了目标和评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在颁布《指标体系》的同时,还制定了《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考评办法》具体规定了考评的操作规则。考评办法明确了依法行政考评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基本原则,考评主体和考评对象,考评方法和程序,考评结果的应用及相关法律责任。依法行政考评工作以《考评办法》为操作规则,具体规定考评对象、考评方式、考评组织安排、考评步骤、考评工作具体内容。

(二)依法行政考评包括行政机关内部考核、社会评议、监管数据收集三部分。

考评采取内部考核和社会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内部考核工作包括实地考评和监管数据收集两部分,由行政机关实施。实地考评由省政府派出考评组对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状况进行实地考评,对地方政府下考一级,随机抽查该地方政府下辖的2个县(市、区)政府;同时,还创新性的开展下级对上级依法行政状况评分,形成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下级约束,这在国内是首创。监管数据收集是指,向省市区三级人大、省市区三级政协,省市区三级法院和省级纪检监察、审计、信访等机关发出依法行政征询函,广泛收集这些监管机构对当地政府和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管意见,2014年度和2015年度均发出近100个征询意见函。监管数据收集工作受到相关监管机构的一致好评,2015年,广东省法院专门来文,就考评对化解法院执行难的积极作用,表示认可、肯定和感谢。

社会评议工作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实施,包括社会满意度调查、网络调查、专家访谈等形式。

(三)依法行政考评注重强化社会公众参与。

在依法行政考评过程中,我们意识到,必须最大限度的强化考评的公众参与,将公众参与贯穿在内部考核和社会评议的全过程。要通过强化公众参与,鼓励媒体和公众的监督,实现考评公开,确保考评公正,形成考评公信,树立考评权威。

一是拓宽公众参与面。内部考核方面,广泛邀请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法律专家参与到考评组参与评分。社会评议方面,既有对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市大型企业、上市企业、事业单位,省市中小微企业开展函寄问卷调查,也对社会团体、中介组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城镇居民进行入户(电话)调查,调查样本覆盖社会各个阶层;既有线下的实地走访调查,还有网上的问卷调查;既有对行政机关的问卷,也有对行政相对人的拦截访问。

二是丰富公众参与方式。公众参与依法行政考评的方式包括社会满意度调查、网络调查、专家访谈3方面。第一,社会满意度调查采取函寄调查、拦截访问和入户(电话)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于“两代表一委员”、机关企事业单位代表都采取函寄方式调查,即由调查机构将致访问对象的函件、调查问卷、含邮资且无寄出方落款的回函信封函寄至调查对象,采用无记名方式填写,并由调查对象亲自将调查问卷密封到回函信封中寄回;对于到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的行政相对人,采取拦截访问方式,由调查员在政务服务中心进行拦截面访调查;对于城镇居民,由调查员入户进行面访调查或电话调查。第二,网络调查方式由专业调查机构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各市政府门户网站、腾讯网等网站对网民进行问卷调查。第三,适时推动开展口头访谈。由调查机构通过面对面、电话或者网络语音方式对各市媒体记者、高校专家、海外留学归国人士等“高知人群”和律师、法学专家、法官、检察官等法治领域专家进行访谈。通过对特定领域专家学者开展专门访谈,能够比较深入、客观的评价当地政府的法治状况。

三是提高公众参与权重。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中立第三方专业调查机构对被考评对象依法行政状况进行综合评议。不断提升社会评议分值权重,强化社会公众在依法行政考评中的分值权重,2015年度社会评议的分值权重,由2014年度占总得分的20%提高到30%(即权重提高50%),内部考核的权重由占总得分的80%降低到70%。从2014、2015年考评结果看,社会评议与内部考核得分基本呈正相关分布,社会评议得分高的,内部考核得分也高,充分说明考评结果公正权威、公信力强、社会认可度高。

动因和背景

(一)开展依法行政考评的现实动因。

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首次正式提出“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情况考核制度”。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战略目标;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明确要求“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再次重申“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深入推进广东省依法行政工作,我们推动出台了依法行政考评相关制度,开展了依法行政考评工作。

(二)开展依法行政考评的具体背景。

广东省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文件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依法行政的意识和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部分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缺乏全面的认识,未把依法行政作为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来抓。二是依法行政配套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配套制度虽然基本建立起来,但一些地方和部门执行不到位,制度运行有偏差;有些制度设计质量不高、操作性不强,影响了执行力。 三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地方和部门,特别是基层行政执法部门仍然存在执法行为不够规范、执法程序不够严谨、调查取证方法单一、证据材料不够齐全、案卷整理不够规范等问题,有待进一步规范。四是行政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对行政决策失当行为、行政不作为行为、行政失职行为还缺乏有效监督,不依法行政、行政效率低和行政过错责任得不到追究的现象仍然存在。

为此,有必要通过强化对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状况的考评,进一步推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项目意义

通过制定两部政府规章,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量化,把依法行政各项任务转化为明晰的操作规范,形成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指挥棒,有利于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和要求,有利于科学评估法治政府建设的状况和水平;有利于各地、各部门把建设法治政府作为一个重要方向和一项长期任务,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有利于及时发现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鞭策后进、激励先进,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依法行政的进程。

一是梳理功能。通过全面的考评,摸清了全省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现状,掌握了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的强项、弱项,发掘了各地、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查找了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评估了与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要求的差距,梳理了全省依法行政的状况和数据;收集了社会各界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为我省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二是引导功能。通过依法行政考评将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指标任务,把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细化和量化,并分解成可以衡量和评价的具体标准,有利于各地、各部门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和要求,有利于引导各地、各部门对照指标体系检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按照指标体系确定的方向和任务努力。

三是评价功能。通过开展依法行政考评工作能客观评价各地、各部门的依法行政状况。通过运用各种方法和措施,对依法行政状况开展考评,能够全面掌握我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薄弱环节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

四是推动功能。通过开展依法行政考评工作,有效触动了各地、各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理念和认识的提高,促使大部分地方和部门的领导认识到依法行政是行政机关的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抓依法行政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有明显提高。

五是完善了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建设。考评工作将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点考评内容,核查各地、各部门建立相关制度的情况,还核查其制度落实情况;未建立相应制度的,或者建立制度但未落实的,以及只有个别事例符合有关制度要求但未建立完善的配套制度的,有关指标项目均不得分。这方面的考评要求引起了各地、各部门的重视,各级政府在自查自评和迎接考评期间,加快了行政决策听证等依法行政配套制度的建设进程,出台了相应文件。

六是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实地考评中,随机抽查各地、各部门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案卷的情况,通过查阅案卷,核查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度。这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广大行政执法人员产生相当大的触动,引起各地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大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工作力度,有些单位还启动了对行政执法案卷的全面检查,举一反三,大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七是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中,把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目录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处理情况等,列为考评的具体指标,严格考核,进一步推动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