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平
法治政府网| 时间: 2015-03-24 11:05:44 | 文章来源: 法治政府网
刘平,男,1960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双本科)。现任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兼任上海市行政法制研究所所长,配合法制办主任处理重要法律事务,协助法制办主任分管综合业务处。现任上海市法学会理事、上海市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廉政研究会常务理事。
2015年1月,任“12·31”外滩拥挤踩踏事件联合调查组成员。
1996年开始从事政府法制工作,有过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立法、政府法制研究等多方面的岗位经历。主持研究各类政府法制方面的理论或实务课题80多项,其中包括多项国家级或市级研究课题。主要成果有:《行政复议法的制度和程序研究》(2000年)、《国家博物馆“十一五”发展规划及立法研究》(2004年)、《建立行政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的法律制度研究》(2005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2006年)、《国务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课题研究》(2007年)、《地方立法后评估制度研究》(2007年)、《地方政府依法行政三十年研究报告》(2008年)、《行政收费立法研究》(2009年)、《上海市行政审批标准化研究》(2010年)、《政府购买服务法律制度研究》(2011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