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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行政合同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信息来源:法治政府网 发布日期:2016-09-09

2016年9月8日,中法行政合同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此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主办,邀请来自法国波尔多大学公法学教授、波尔多上诉行政法院法官、法国驻华大使馆法律参赞以及来自国内高校、律所、政府部门、法院的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共同参加。主要参会嘉宾有波尔多大学公法学教授、孟德斯鸠中心主任奥利维耶·杜博斯、波尔多大学孟德斯鸠中心执行主任本亚明·佩尔蒂埃、波尔多大学公法学教授福德理奇·卢埃达、让-巴普提斯特·维拉、波尔多大学公法学副教授塞巴斯蒂安·马丁、波尔多上诉行政法院法官大卫·卡茨以及法国驻华大使馆法律参赞曼瓦灵等7位法国专家学者和中国政法大学应松年教授、马怀德副校长、北京大学姜明安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贺小荣庭长、财政部条法司周劲松副司长、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程琥副院长等三十多位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和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等司法部门和行政部门的专家学者。

中法行政合同国际研讨会现场

研讨会开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应松年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贺小荣庭长、法国驻华大使馆法律参赞曼瓦灵分别致开幕辞。应松年教授希望以本次研讨会为契机,推动我国行政合同研究的发展;贺小荣庭长提到了围绕行政合同的司法实践争议,期盼本次研讨会能为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起早的司法解释提供参考;曼瓦灵参赞特别提到本次研讨会将在中法两国法律和司法交流中发挥积极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长王敬波教授主持开幕式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教授致开幕辞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贺小荣庭长致开幕辞

法国驻华大使馆法律参赞曼瓦灵先生致开幕辞

研讨会由五个单元组成,主题分别为行政合同概念及分类、行政合同的缔结、行政合同的履行、行政合同中的利益平衡、行政合同之诉。每个单元由法国学者和中国学者就相应的主题进行报告。

第一单元“行政合同概念及分类”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教授主持。波尔多大学公法学教授、孟德斯鸠中心主任奥利维耶·杜博斯和观韬律师事务所吕立秋律师分别就行政合同类型和中国行政协议实务现状与展望进行报告。杜博斯教授首先谈到立法和判例在区分行政机关签订的行政合同和私法合同中的作用,随后进一步谈到这种区分在管辖和行政机关权利上的法律后果,最后谈到了行政合同的分类,将行政合同分为行政机关和私法人签订的合同与行政机关之间签订的合同两部分分别介绍。吕立秋律师报告了我国有关行政合同立法的现状、行政合同类型的判断、缔结程序、条款订立规则、纠纷解决机制和法律适用问题。报告后,姜明安教授和贺小荣庭长分别就行政机关单方面变更和解除合同后的补偿问题与行政合同中相对人的权利保护问题与杜博斯教授进行了交流。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教授主持第一单元报告

波尔多大学公法学教授、孟德斯鸠中心主任奥利维耶·杜博斯报告

观韬律师事务所吕立秋律师报告

北京大学法学院姜明安教授参加讨论

第二单元“行政合同的缔结”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曹富国教授主持。波尔多大学公法学副教授塞巴斯蒂安·马丁和波尔多大学公法学教授福德理奇·卢埃达分别就行政合同缔结程序与竞争规则和行政合同与交易自由化进行报告。马丁副教授介绍了法国国内法和欧盟法对行政合同缔结程序与竞争规则的相互作用,然后报告了不同类型行政合同签订的共同制度和特殊制度。卢埃达教授则主要从国际经济法层面介绍了阻碍全球的公共市场的开放的若干因素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案。报告后,北京大学法学院沈岿教授就行政合同纠纷司法裁判中的规则适用和法国国有企业的法人属性问题与两位法方学者进行了互动交流。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曹富国教授主持第二单元报告

波尔多大学公法学副教授塞巴斯蒂安·马丁报告

波尔多大学公法学教授福德理奇·卢埃达报告

第三单元“行政合同的履行”由财政部条法司周劲松副司长主持。波尔多大学公法学教授让-巴普提斯特·维拉就行政合同缔约各方的优益权进行了报告。维拉教授介绍了行政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首先是公法人在合同中签订和合同履行两个阶段中所享受的特权,然后谈到行政相对人在行政合同不同阶段的权利和影响力。报告后,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杨伟东教授、周劲松副司长、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梁凤云法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王天华教授就公众在行政合同中的作用、判例法在行政合同中变化趋势、行政机关的权利滥用等问题与维拉教授进行了讨论。

财政部条法司周劲松副司长主持第三单元报告

波尔多大学公法学教授让-巴普提斯特·维拉报告

第四单元“行政合同中的利益平衡”由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杨伟东教授进行主持。让-巴普提斯特·维拉教授和奥利维耶·杜博斯教授就行政合同的经济利益平衡和行政合同中的财政问题分别进行了报告。维拉教授以公共服务的特许合同为例报告了行政合同之中经济方面的平衡问题。杜博斯教授从行政机关获得融资的途径和行政相对人获得融资的途径报告了行政合同中的融资问题。报告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程琥副院长和中国政法大学马怀德教授就行政合同履行中相对人营利、行政垄断以及行政合同中的赔偿问题与两位教授进行了交流。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杨伟东教授主持第四单元报告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程琥副院长参加讨论并主持第五单元报告

第五单元“行政合同之诉”由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程琥副院长主持。波尔多上诉行政法院大卫·卡茨法官和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梁凤云法官分别就法官在行政合同之诉中的权力和中国行政协议之诉审理规则进行了报告。卡茨法官首先谈到了行政法官在处理行政合同引发争议的时享有的权力成为行政合同之诉中的新焦点以及上述问题的经济和法律背景,然后卡茨法官以行政合同诉讼中第三人为例报告了行政合同之诉中法官的权力和作用变化。梁凤云法官从行政合同诉讼的基本框架、审理规则、争议性问题三个方面来介绍一下中国的行政合同诉讼制度。报告后,中国政法大学马怀德教授和王天华教授就行政合同相对人不履行合同的应对措施和行政诉讼、行政机关优益权、行政合同中第三人的判断标准等问题与两位法官进行了交流。

波尔多上诉行政法院大卫·卡茨法官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梁凤云法官报告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张莉教授主持闭幕式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闭幕式致辞

研讨会最后,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张莉教授主持闭幕式,马怀德副校长致辞。马怀德副校长对与会专家学者尤其是远道而来的法国学者、促成本次研讨会的张莉教授和奥利维耶·杜博斯教授、翻译、会务人员表达了感谢,认为本次国际研讨会加深了对我国行政合同的认识,有力促进了中法双方的学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