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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法院受理首批异地管辖行政案件

信息来源: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8-07-04

法制网海口7月4日电记者邢东伟 翟小功 7月2日,海南海口地区基层法院开展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异地管辖改革试点实施首日,秀英区法院、琼山区法院各受理一宗案件,龙华区法院受理二宗案件。这是海南在基层法院开展一审行政案件采取异地管辖模式改革试点立案受理的首批4件异地管辖行政案件。

据介绍,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从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在海口地区基层法院开展行政案件跨区域异地管辖改革试点。6月26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在海口地区基层法院开展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异地管辖改革试点的实施细则》。细则载明,秀英区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由琼山区法院管辖,琼山区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由美兰区法院管辖,美兰区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由龙华区法院管辖,龙华区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由秀英区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