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检索

首页

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正文

“禁药”变“网红”呼唤网上监管

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日期:2018-06-11

“禁药”变“网红”,既需要警方严厉打击,也需要市场、药品监管部门变革传统的监管方式,加快构建网上的监管体系。

江苏省淮安市民朱女士在网上购买了一款“网红减肥药”,按要求每天服用三包,没想到两天后全身无力,头晕、心慌、呕吐,可体重一点没减掉。后经权威部门检测,减肥药中含有西布曲明等违禁成分。

针对当前许多“网红减肥药”肆意添加西布曲明等违禁成分的现象,业内人士认为,这既要警方严厉打击,也要市场、药品监管部门变革传统的监管方式,加快构建网上的监管体系。

当下的中国,互联网已进入寻常百姓家,网购商品已经成为消费者正常的消费行为。然而,网上监管却相对缺乏。我们要求商家必须诚信经营,必须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不让国家禁止药物和假冒伪劣产品在平台上肆意流通,网络商品必须经得起检验。但是,网红不一定有质量保证,热销商品也不一定能如假包换,外卖无法保证安全卫生,网购产品更可能是三无产品。这是商家责任的缺失,更是监管的无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店必须合法经营合规经营,三无产品、不卫生产品、不安全产品都将被淘汰,网络绝对不是目无法纪的天堂。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是无政府之地,网络是政府监管下的网络,网络必须在法制下安全运行。换言之,政府必须监管网络。“禁药”禁而不止变身“网红减肥药”,这是监管的不作为,更是对监管部门的公开举报。监管没有跟上网络的发展,这就是监管部门的慢作为,必须要跟上。

“禁药”变身“网红减肥药”呼唤网上监管。一是网络产品必须像网下产品一样,必须合格,必须安全。二是开网店必须有准入门槛,不能谁想加入就加入,没有门槛限制就没有安全保障。三是网店网商必须承担社会责任,工商部门应设立网上监管员,经常对网店进行明察暗访,发现违规经营,或不能保障商品安全卫生,就应勒令停业整顿,绝不能让不健康食品通过网络走进千家万户。四是互联网运营商也要承担监管职责,网络不能让假冒伪劣横飞,网络安全是大家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