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检索

首页

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正文

锻造“以网治网”食药执法新利器

信息来源: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7-12-18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网购备受消费者追捧,带动了网上食品药品交易蓬勃发展。同时,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隐蔽性和非接触性,亦给违法行为的存在提供了巨大的空间,给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带来新的挑战。

广东省食药监局局长骆文智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说,去年以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为总揽,围绕互联网领域的食药安全治理模式和重点难点,以“严格日常监管、拓宽挖掘线索、电子取证固证、精准严厉打击”为防控思路,通过构建互联网食品药品监管新机制、培育基于大数据分析的线索挖掘新手段、锻造“以网治网”的食品药品执法新利器、形成“四个同步”联合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新机制等举措,构建起互联网食品药品安全的新防线。

探索监管新方法规范互联网经营行为

据最新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今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7.51亿,其中网上外卖用户规模达到2.95亿,较2016年底增加8678万。

记者了解到,当前,防范和打击互联网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存在违法行为发现难、违法证据固定难、违法主体确认难和违法行为处罚难等难题。

广东省食药监局稽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违法人员以实体店为掩饰,实体店专门用于展示产品、接受客户咨询、不进行实体销售,当客户有需要时引导其进行线上操作、网络销售,违法犯罪活动更加隐秘。

目前,食品药品稽查执法证据从纸质、实物、笔录等转变为电子记录、网络页面、数据流水等形式,取证的内容、方式、效果等均存在较大的不稳定性。而且,由于涉案物品数量较多,销售单价不一致,网络销售对象多,导致难以计算实际交易金额及违法所得,相关违法证据固定难。

互联网平台经营食品药品,大多依托实体企业和个人运营。在实际办案中,对于违法主体是实施违法行为的个人,还是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主体注册企业,往往存在分歧。而违法企业为了逃避执法部门打击,会经常更换办公场所且不进行工商登记变更,或者生产经营场所与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注册地不一致,从而导致违法主体难以确认。

针对上述难题,广东省食药监局根据互联网的特点,首先从创新日常监管方式入手应对新的挑战,规范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行为。2016年11月、12月,广东省食药监局先后出台了《广东省食药监局互联网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食药监局关于网络食品监督的管理办法》两份规范性文件,积极主动探索网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

骆文智介绍说,广东省食药监局通过约谈、宣导及培训,明确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平台落实准入审核责任,打造餐饮服务安全准入防线。今年以来,第三方平台主动拦截11757户,下线6138户,全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持证率、公示率分别为97.5%、91.7%;全省共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46212户,立案查处202宗。

政企合作推动网络食药安全综合治理

不久前,广东食药监部门接到相关互联网公司报送的违法线索,发现某公司在网上发布了涉事假冒伪劣食品及伪造的检验检疫证明文件,执法人员提前对相关产品页面及假证页面进行了证据固化,一举查处了该公司制售假冒伪劣进口食品及伪造国家公文的犯罪事实。

记者了解到,为了培育基于大数据分析的线索挖掘新手段,广东省食药监局致力于深化政企合作,推动网络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

今年以来,广东省食药监局先后与多家大型互联网公司签订《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协议》,建立主体数据信息交互通道、日常信息共享协作机制、线上线下联合打击机制、政企合作高效沟通机制等合作,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实现对网络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快速有效打击。

实践中,广东省食药监局向签约互联网公司(第三方平台)主动开放职权范围内的行政许可相关信息,通报食品药品监督抽检结果、行政处罚信息及有关监管政策要求;互联网公司根据该局提供的信息加强入网经营者的审核,拦截无经营资质的经营者,及时下架和管控不合格食品药品和服务信息。

签订协议以来,相关互联网公司根据广东省食药监局的指导和办案需求,向该局移送了大量线索,包括大案、要案的线索。同时,通过大数据手段抓取涉案人员的手机号码、银行卡号码、快递地址等关键信息,为查明违法犯罪主体信息指明方向,确保违法行为处罚到人。

“云上稽查”成“以网治网”执法新利器

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不可控性,在查办案件过程中,一旦打草惊蛇,违法犯罪分子就会采取关闭网店、销毁相关证据等手段,导致案件难以查处。

“深圳市市场稽查局去年开发了‘云上稽查’系统,对各类数据信息源有着强大的适用性,因而能安全备份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各种证据记录,成为‘以网治网’的食品药品执法新利器。”骆文智说。

记者了解到,该系统对数据使用终端设置具备强大的兼容性,除了传统台式电脑网页操作界面,还能连接移动端取证软件及设备,满足现场证据瞬时截取上传固化。最重要的是,通过“云上稽查”系统上传并存储于其中的安全固证云,相关证据记录均可根据具体案情需要,直接生成具备仲裁、公正或司法效力的证据证明材料,从而能够全面实现网络电子取证和电子固定证据,为案件查处提供了有力证据。

实战中,“云上稽查”系统对破解“取证难”发挥了有效的作用。在查获的庄某涛等网络销售假冒品牌月饼三级供销团伙一案中,该案的违法分子均为惯犯,熟知如何降低违法成本与逃避刑法追责,以分散性物流取代囤货方式运作,单纯依据现场查处的实物假货,并不足以入刑追责,只能以行政处罚方式处理。

“这样的惩戒明显与违法分子的真实违法事实不匹配。”广东省食药监局稽查局相关负责人说,通过“云上稽查”系统,借助于前期对销售记录与流通架构关系的证据固化提取,涉案的三级团伙关系及两百多万销售总额得以司法确认,违法分子最终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今年,广东省食药监局在组织开展“清网行动”中,委托深圳市市场稽查局利用“云上稽查”系统搜集相关线索信息、对涉案网店的销售情况进行证据固定,以此推进了“以网治网”。“清网行动”开展以来,全省依靠该系统摸排线索810条,立案查处33件,总案值3000余万元。

强化行刑合作10个月查案2.4万宗

记者注意到,在打击利用互联网进行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过程中,广东省食品监部门和公安机关不断深化两法衔接,提升打击违法犯罪的准度和力度。

据介绍,食药监部门与公安机关进一步理清各自职责、发挥各自特长,通过加深合作成功查处了一批互联网食品药品违法案件。实际行动中,食药监部门负责线索排查、网络购样、违法产品初步定性和行政案件的查办等工作,协助和推动公安部门立案查处、共同侦办。公安部门发现线索后,负责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发掘利用互联网实施违法犯罪的线索,锁定违法犯罪分子,查清违法犯罪分子的经营地点、仓库、住所等重要信息,并对违法犯罪分子实施“精准打击”。

此外,双方确立打击网络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提前经营、联合检查、及时移送、共同追查”的工作思路,形成了“一周一研判、一月一例会”工作制度,确立重大网络食品药品案件“同研判、同部署、同行动、同发布”的“四个同步”工作机制,在线索排查、案件调查、案件移送等环节全面实现“两法衔接”。

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10月,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案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近2.4万宗,同比增长超过20%;罚没款20454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672宗,刑事立案129宗;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件17张,责令停产停业32宗,捣毁窝点314个,查处了一批影响重大的大案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