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检索

首页

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正文

云南高院破解执行难有力度有温度

信息来源: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7-11-12

“大家开门见山、畅所欲言,不要回避问题,遇到法官消极执行、执行不规范等问题,直接点到部门、点到人,目的就是要听听你们的感受和意见、建议,进一步做好执行工作。”近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昆明召开集中接谈执行案件申请人座谈会,现场,云南省高院院长张学群与申请执行人进行面对面沟通,当场听取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进行现场办公,查摆执行工作中的问题,尽力解决所涉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据悉,为确保准确了解云南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情况,会前,由云南高院执行局从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随机抽取20件案件,涵盖高级、中级、基层三级法院,包括未执结、终本执行和已执行三类案件。经征询案件相关人意见,当日,有11件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代理律师或代理人共16人到云南高院参加座谈。

“案件中存在执行标的物处置难问题,可以适当降低标的物的价格,利于最终执行。”张学群开宗明义鼓励案件相关人以问题为导向,“点对点”现场查摆问题。

“执行案款必须优先偿还被执行人拖欠的税款,这一规定让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实现起来比较困难。”

“执行案件在法院内部的流转办理速度应快一些,以便减少申请执行人的利益损失。”

现场,案件相关人争先恐后发言,并表达了对法院在案多人少情况下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的肯定与理解。

在认真聆听和互动分析案情后,张学群表示,与会案件相关人提出的很多问题具有普遍性,要求云南高院执行局将每个个案反映的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分门别类研究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院党组,15个工作日内相应法院要把案件跟进情况及问题原因予以说明。案件属于有条件执行没有执行或消极执行、怠于执行的,将在查清问题基础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直至严肃处理;案件属于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执行不能的,要查清承办法院是否已经向当事人作出解释说明。

“云南高院由院主要领导集中接谈申请执行人的工作方式已经开展了3次,今后将持续下去,以每月一次的方式定期开展。”云南高院执行局局长吕召表示,云南高院以“面对面”沟通、“点对点”接谈的形式将群众的批评、建议和期盼转化为对法院执行工作督促改进的动力和压力,促使法院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进一步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