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检索

首页

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正文

山东通报5.2万斤“毒大葱”事件进展

信息来源: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7-09-02

 山东省寿光市5.2万斤“毒大葱”事件有了新进展。记者今天从寿光市委宣传部获悉,这批“毒大葱”来自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光辉街道办事处解放村,公安部门已经成立专案组并将犯罪嫌疑人孟某抓获。8月31日上午,寿光市组织有关部门对已被封存的5.2万斤大葱进行了无害化销毁。

  8月24日,寿光市公安部门相继接到群众举报,称寿光市部分预冷库外的大葱废叶含有毒成分。接到报警后,公安部门迅速进行了现场取证、抽样检测,并对截获大葱的来源展开追查。同时,寿光市第一时间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经调查,确认问题大葱由寿光市发葱商董某从解放村购进,总量5.2万斤。8月23日,大葱贮存业主对大葱进行去根、去烂叶初加工后贮存于冷库中。对此,公安部门立即成立专案组,当天赶赴沈阳市种植地进行追根溯源。

  8月27日,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孟某抓获,并于8月28日凌晨押解回寿光,现羁押于寿光市看守所。

  据孟某交代,其在沈阳市于洪区光辉街道办事处解放村承包200余亩土地种植大葱,8月初向大葱喷洒了甲拌磷农药,8月22日将5.2万斤大葱销给寿光市发葱商董某。

  从抽检结果看,该批次大葱含有国家蔬菜禁用农药甲拌磷,寿光市市场监管部门向沈阳市于洪区农业部门发送了协查函。8月25日,相关部门对未流入市场,只是在寿光初加工、贮存的外地大葱进行了全面排查、抽检,没有再发现农残超标问题。8月31日上午,寿光市对封存的问题大葱集中进行了无害化销毁。

  目前,对相关人员的行政处罚也在依法依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