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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现“三化”

信息来源: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7-08-11

今年4月,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牵头下,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环保厅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走私“洋垃圾”专项行动,联手保护生态环境;5月,广东省委政法委、检察、食药监等多部门联合开展打击互联网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清网行动”,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据悉,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多部门协同打击犯罪在广东已成为常态。

广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小东近日介绍,广东从2013年建立全省“两法衔接”联席会议机制以来,在实践中形成了独具广东特色的“党委领导、政府参与、检察监督”工作模式和机制。作为牵头推动单位,广东省检察院不断开拓思路、积极谋划创新,从打造信息化、狠抓规范化、推动法治化着手,努力开创“两法衔接”工作新局面。

统计显示,从2015年至今年3月,全省行政执法机关共通过信息共享平台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11704件,其中检察机关建议移送328件,公安机关录入立案决定6338件,逮捕2084件,起诉1864件。

三级网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实时监督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信息共享是广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得以有效衔接的一个重要纽带。

某不法商人在东莞市长安镇承租仓库,生产假冒王老吉、红牛等品牌饮料。长安镇工商分局在执法中发现了该制假窝点,当场查获假冒各类饮料近5万罐。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发现这一线索后,立刻对工商部门在证据收集、取证方式等方面给予引导,并向该市工商管理局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函》,推动刑事立案,最终4名涉案人员被追究刑责。

广东省检察院侦监一处处长刘顺龙介绍,广东“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于2013年12月正式运行,截至2016年底,全省3368家“两法衔接”成员单位中,有3123家接入信息共享平台。

在此基础上,广东省检察院着力打造全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化信息共享网络,先后完成了平台一期和二期工程建设,在2016年实现省、市、县(区)三级平台全面覆盖、互联互通,成为全国仅有的8个建成三级联通信息共享平台的省份之一,全省平台录入案件信息达9万多件。

“平台三级联网只是基础和前提,平台信息共享和实时监督功能的完善和拓展才是我们的目标。”刘顺龙说。

目前,广东信息共享平台已具备案件移送、跟踪监控、预警提示、监督管理、案件查询、统计分析、执法动态、法规查询8项主要功能,实现了“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为解决行政执法机关人工录入案件的监督瓶颈问题,广东省检察院与平台开发单位共同研究、测试,在部分地市实现了工商、交通部门执法办案系统与信息共享平台自动对接,并携手省公安厅联合研究警综系统与信息共享平台的自动对接功能。

机制规范有效克服以罚代刑有案不移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如何实现有效衔接?发现案件线索如何移送?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两法衔接”在实践中的作用。

李小东说:“如何实现案情共享,克服以罚代刑和有案不移是我们不断思考的问题,相关机制的建立健全起着关键作用,这方面我们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参考,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和完善。”

为使包子更膨松、柔软,包子铺经营者在生产包子过程中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含有硫酸铝钾(钾明矾)、硫酸铝铵(铵明矾)的泡打粉。

东莞市公安局大朗分局查处该涉案“毒包子”店铺,呈请东莞第二市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康、陈某真。

但是,对该类案件如何定性,对行为人如何处理等问题缺乏统一标准,公安和检察机关之间产生了分歧。为此,东莞市、区两级检察机关通过走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公安局就有关问题反复研究,召开案件研讨会,最终就案件定性的和立案追诉标准达成一致意见。

“案件移送标准、公检提前介入、检查考核监督,这些都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顺畅的必备配套制度。”李小东介绍说,实践中,广东既出台了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行政执法机关办理的案件以及联合办案的规定,也制定了检察机关在侦查阶段适时介入侦查工作的操作指引,联合执法、提前介入的常态化机制在东莞“毒包子”、中山“毒花甲”、珠海海上违法倾倒垃圾等重大案件办理过程中屡屡发挥关键作用。

“广东20家省级行政执法单位联合省检察院、公安厅下发具体行政执法领域涉刑案件移送标准,覆盖范围遍及工商、质监、税务、食药、环保、知识产权等与民生民计息息相关的主要行政管理领域,为全省各级行政、公安、检察办案人员提供了明确的办案指引。”刘顺龙介绍说。

为有效规范“两法衔接”,广东省检察院联合省委政法委、省食药监局、环保厅等多家省直单位结合食药环保等各类专项行动,从2014年起连续3年对全省21个地级市开展“两法衔接”工作进行全覆盖、地毯式督导检查。

同时,广东省检察院还推动将“两法衔接”工作纳入了广东省综治及平安创建、法治广东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等考核项目,有效指引各地“两法衔接”工作均衡发展。

多措并举着力解决法律依据缺失难题

目前开展“两法衔接”工作,所依据的多是位阶不高、没有强制力保障、约束力不强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部门联签文件,不仅内容上存在冲突,有的已明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从立法层面加强“两法衔接”的刚性。对此,广东省检察机关一直致力于推动“两法衔接”的法治化。

为解决法律依据缺失难题,广东省检察院不断向省委和省人大呼吁开展“两法衔接”地方立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牵头起草了《广东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条例(草案)》。2016年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中,首次明确提出“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制定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条例”的要求。

2016年8月,在广东省检察院推动下,省交通运输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等17家行政执法单位正式加入“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使广东省级成员单位由25家扩充至42家。

实践中,省级层面的“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成为解决新问题、统一认识和解决法律依据缺失难题的有力抓手。如针对非法疫苗事件、走私“洋垃圾”、含铝食品添加剂问题、凉茶违法添加药物问题等影响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广东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牵头公安厅、环保厅、食药监局、海洋渔业厅、海关等部门,多次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部署联动查处行动,研究案件法律定性,发挥“两法衔接”合力,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