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检索

首页

研究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资讯 -> 正文

《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8)》指出—不同主体的监督效果差异明显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9-21

 

 

9月20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8》披露,全国100个城市“监督与问责”一级指标平均得分率为76.97%,该指标上一年度的平均得分率为73.45%。

报告指出,连续五年的测评结果显示,来自社会公众、媒体、人大和政协的外部监督得分一直高于内部监督得分,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的作用和实效差别较大。外部监督中来自人大、政协、公众和媒体的监督指标得分情况在三级指标得分中一直居于较高的水平,但“是否定期听取、审查本级政府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的执法情况报告,是否公布重点领域执法工作报告”和“是否公开主要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两项内部监督的三级指标得分率较低,在2017年才首次突破60分大关,2018年的得分率也仅为78.3%和67.3%。

报告指出,来自法院的司法监督的公开程度较低。例如,行政机关对法院判决的履行情况、对司法建议的落实反馈等情况从公开渠道极难获得,公开的司法裁判文书中对行政机关负责人没有出庭应诉的原因以及该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也经常避而不谈。

同时,报告还指出群众的投诉举报渠道虽然已经十分畅通,但对群众所反映问题的处理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2015年-2017年考察群众举报投诉等的“渠道是否畅通”的三级指标得分率一直在90%以上,2017年更是达到了97.5%。但是今年将指标调整为“对公众的举报投诉是否及时处理回应”,该项指标的得分率下降为80.6%,说明虽然群众的投诉渠道虽然便捷多样,但是公众关注的部分问题并未真正得到及时回应和有效解决。

此外,今年新增的对政府和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违法公开情况的考察指标得分率仅为61.2%,在八项三级指标中的得分率最低,100个城市中有多达64个城市得分在10分以下(满分为15分)。虽然绝大多数纪检监察网站都能够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微腐败”等典型问题进行曝光,但对政府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因违法受到行政处分的情况公开较少、披露信息不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