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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怀德教授: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信息来源:党建网 发布日期:2017-11-27

党的十九大报告从党肩负的历史使命、所处的历史方位出发,对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部署。要深刻领会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战略布局的深谋远虑,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一、在党和国家各项监督制度中,党内监督是第一位的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这些监督方式的区别,就在于监督主体和途径的不同。

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关键是将监督的压力逐级层层传导到位。这种监督,包括我们常说的信访举报、反映情况、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方式,通过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提出批评建议,促使其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水平。同级监督既指的是党员干部之间的监督,也是组织机构之间的监督,目的就是不允许一个组织在同级别中一权独大、不受制约。监督必须是日常的、全天候的,要坚决防止“两面人”现象,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这既是约束,更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爱护。

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执政地位决定,在党和国家各项监督制度中,党内监督是第一位的。党内监督作用发挥不出来,监督不够有力,就很难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只有党的自我监督坚强有力,有效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才能调动其它监督方式充分发挥作用。党内监督缺失,其他监督必然失效。

二、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织就一张全覆盖的党内监督网

巡视是党内监督的主要方式,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这对于完善党的自我监督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的利剑作用凸显。为什么巡视能够发挥这么大的威力?除了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外,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创新了巡视方式。第一,实现全覆盖,中央十二轮巡视如期完成对省区市地方、中央和国家机关、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央金融单位和中管高校的巡视全覆盖。第二,巡视具有灵活机动性,“三个不固定”破除了利益联盟,防止出现巡视机构被围猎的情况。第三,明确巡视的性质是代表党中央进行政治巡视,巡视报告要向党中央汇报,威力彰显。

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一方面强调继续发挥中央巡视的利剑作用,开展相应的一轮轮巡视,另一方面要在市县一级建立巡察制度。中央和省一级有巡视,地方有巡察,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在巡视这一层级也能被及时反映,起到了相互促进、相互支撑的作用。巡视的成果可以指导巡察,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可以让巡视更有针对性,织就了一张全覆盖的党内监督网。

三、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

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必须将党内监督和其他监督方式相贯通,增强监督合力。构建监督体系,就意味着各种监督方式相互联系、有机运转。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司法监督等监督方式长期存在,但是缺少贯通,相互之间各自为战,没有形成几种监督途径的有效结合。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表明了这个体系的特点:一是由党统一指挥;二是从中央到地方,各个部门、行业系统都要覆盖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三是监督要有权威,做到立行立改,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要实现监督贯通,各种监督方式之间,一方面信息要畅通,另一方面体制机制要有效衔接。比如,党内监督和司法监督之间,在制度上不能够有冲突,不能相互抵消作用力。再比如,群众监督指的是发动人民群众监督党和政府,实现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的贯通,需要建立相对独立的举报平台。只有贯通之后形成合力,才能构建起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四、改革国家监察体制,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这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也是事关全局的一次重大政治改革。正因为事关重大,党中央的决策非常审慎稳妥。此次决定在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说明两个问题。一是,之前在北京、山西、浙江三省市进行试点,取得了成效,积累了经验。这些经验和成效可以作为进一步在全国推开试点工作的基础,值得其余省市参照。二是,既然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我们就要积极推进,不能耽误时机。选择恰当的时机在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为完成明年的确定目标——在全国人大换届期间成立国家监察委员会,选举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其他领导成员,构建自上而下的四级监督体系,打下基础。

报告提出,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体现了我们注重用法治思维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顺应了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有利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监察体制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解决了监督覆盖面不够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监督基本覆盖了所有主体,而监察过去是行政监察,覆盖不到立法、司法、政协、企事业单位等机构。改革国家监察体制就是为了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只有这样才能跟党内监督相衔接、相配合。这对于整合反腐败资源,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监察体系,形成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监督机制,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