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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松年教授:教出一个“以民为本”的行政法学界

信息来源:人民法治网 发布日期:2017-09-06

带着敬意的心情拨通了中国行政法学界的泰斗——应松年教授的电话,耳畔传来他的声音,男中音,很有磁性,感觉很踏实,话匣子就这样打开了。

这位出生于浙江宁波的学者,1960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在新疆伊犁一待就是20年,“文革”后在西北政法学院任教做一名讲师。应松年说:“这时才是我真正的教学生涯开始。”那一年他已45岁。

今年已经81岁高龄的应松年仍旧奋斗在推动我国法治教育与法治建设的第一线。照他自己的话讲:“我越来越觉得教师工作非常好,如果有下辈子,我还要做老师。”

教书育人培养人才

谈到即将来临的教师节,他语调放慢了些,思绪又将他带回到那个“文革”刚刚结束了的年代。

经历了那个特殊的时代,应松年深知民主与法治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的重要性,他义无反顾地来到西北政法学院,走进他热爱的法学讲堂。

“国家对教师节的确定,说明对教师的重视,同时也是一种鼓励。作为教师,应回顾自己是否配得上这个称呼?因为教师最大的任务就是教书育人,培养人才。”应松年说。

应松年教授认为,人最起码要保证生存,其次是生活要有安全保证,更高的就是人的自我实现。自我实现的追求对于教师来说就是要把自己的思想、理想倾注在培养学生上。培养出优秀的法律理论和实践工作者,能欣慰地看到学生们成长起来,这就是自我实现的一种升华。

“保护公民的权利”是最最基本的思想

当问及应松年对行政法学研究和法治政府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时,他声音明显提高了两度,话语有些激动地说:“在教学过程中,我把最基本的思路教给他们,这个思路就是,搞行政法的人第一个使命,或者说基本立场,就是通过行政法治‘保护公民的权利’,这是最最基本的思想!任何时候都要把这种思想贯穿在整个工作和实践中。这条信念是我坚定不移的想法,我对每个学生也是这么要求的。”

应松年认为,如果一个行政法学家不是从“保护公民的权利”这个角度来思考理论和实践问题,就称不上是一个行政法学家。行政法一方面保护公民的权利,也要规范政府的行为,只有政府的行为从法律层面上得到规范才能够更好地保护公民的权利。

应松年这一生都在身体力行这个朴实的思想,也把这样的思想传播给他所有的学生,学生们能把这样的想法刻在脑子里并身体力行的表现出来,令应松年格外欣慰。

师生情深胜似父子

应松年与新中国行政法学和行政法治同行,成为中国行政法学著名的“领头雁”之一。从第一部行政法学教材到培养第一代行政法学研究生,从参与新中国第一部《行政诉讼法》的起草到此后众多行政法的出台,都深深地留下了他的足迹。行政法学界当下的中坚力量,许多出自其门下。

应松年将他的学生们视如已出,每每以“孩子们”称呼自己的学生,他常和学生们在一起,就连吃饭也如是。学生们也喜欢缠着他,就连吃到好吃的都会惦记带着老师去尝一尝,并帮着他解决一些老年人常要碰到的生活上的问题。学生们觉得和应老师在一起很是轻松自在。应松年也常常“指挥”学生帮他做一些事情:例如整理学术材料,参与课题研究。他希望学生们能从这些事情中得到提升。

应松年把他的学生们照顾得无微不至,生活上、学业上样样操心,对他来说,这些学生不仅是他学术思想的传承者,也是中国行政法学界的未来。为此应松年在调入北京后,从各个渠道“抠”钱,联系学校和老师,送学生出国留学。他的学生们也不负他的期望,从各国带回相关行政法的知识和理念,学生们带回来的知识开阔了他的思想,也为中国行政法学界带来新的声音。

“我从没有在国外久居过,让孩子们多出去看看就很好,他们学回来都能做我的老师了。”应松年自豪地笑着炫耀起了自己的学生们。

无论是学术交流、考察还是研讨会议,应松年从未独自出国,他总是带上学生和同行们一起出去。

应松年始终坚持认为:中国法律事业只靠一个人是做不成的,需要一支队伍,他一直这样想,也一直为此努力着。

著作等身的应松年是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终身成就奖”获得者。他致力于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教学研究,是中国第一批行政法硕士研究生导师,是最早的行政诉讼专业博士生导师之一;两次评为北京市优秀教师。

应松年的助手曹鎏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学习、工作在应老师的身边,我很幸福,收获自是满满。他亦师,亦父。应老师的学术思想与中国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休戚相关!正如清华大学何海波教授的精准评价,“如果要为当代中国行政法的发展找一个最有符号意义的人物,那就是应松年教授。”

应松年已年过杖朝之年,仍在一线做着各种学术上的努力,倾注着自己全部的心血。

曹鎏说,行政法是应老师的全部,这句话一点都不为过!值此教师节来临之际,祝愿应老师身体康健、学术之树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