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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炬弘:行政复议优秀文书代表获奖感言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3-31


以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促案件质效全面提升


2018年海南全面启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在海南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三划转”“三集中”“三同步的改革思路,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目前,海南省各级人民政府全部实现了一级政府只设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的改革目标。通过改革,畅通了复议渠道,整合了行政资源,统一了案件尺度,促进了案件质效提升。下面对海南省相关行政复议经验做一介绍:

一、畅通渠道整合资源。按照“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的改革目标,由一级政府“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行政复议案件。政府各部门不再配备行政复议人员,由各级司法厅(局)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从事行政复议工作。避免了改革前经常出现的群众“找不到”“找不准”复议机关,以及复议机关之间相互推诿的现象,畅通了复议渠道,同时,也大大整合了行政资源,加强了复议力量,提升了工作效率。

二、统一案件裁判尺度。具有行政复议职责的不同部门之间办案标准不同、尺度不一,同案不同判的情况时有发生,还存在“条线”监督纠错不够有力等问题,客观上降低了行政复议的权威性。海南省司法厅作为省政府的复议机构,我省除保留海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省司法厅还专门成立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委员会,通过高效的案件研讨机制进一步统一案件裁判标准,保证了行政复议决定的一致性和稳定性,加大了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力度。

三、多措并举提升案件质效。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行政复议在立案、审理、听证、送达等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同时重点强化四个方面:一是注重现场调查和组织听证。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认真研究案情,分析证据,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加大调查和听证力度,行政复议案件调查率过半,听证率过半。二是坚持集体讨论。先由承办人提出个人处理意见,再由全处集体讨论,形成初步意见后报分管领导提交厅案审会研究议定。对于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违法行政行为,坚决依法予以纠正,并及时制发意见书和建议书。三是严格规范程序。案件从受理、审理到送达,严格依法办理,力求程序合法、公正、规范。例如:听证通知以书面方式取代口头通知;对单位进行调查取证做到文来文往;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复印件必须与原件核对并加盖印章确认;努力缩短审理周期,力争在法定期限内审结案件;特殊情况直接上门送达等。四是严把文书质量关。通过承办人、处长、厅领导层层把关,力求行政复议文书形式规范,在查明案件事实基础上,叙事清楚,特别是强化说理,做到有理有据、论理充分,用词精准,同时注重以案释法,引导和支持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确保行政复议文书质量过硬。

海南省政府201971日开始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截止20201231日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514件,审结507件,其中改变原行政行为188件(撤销100件,确认违法5件,被申请人自行纠正82件,责令作为1件),纠错率37%,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建议书作用,同时,将省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执行情况、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等纳入法治政府考核指标,多种措施督促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解决行政管理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通过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政府公信力,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