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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益诉讼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成功举办

信息来源:浙江社科微信公众号2019年9月2日 发布日期:2019-09-02

2019年8月30日,由《浙江社会科学》杂志社和浙江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主办,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和龙泉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行政公益诉讼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在丽水龙泉市成功举办。来自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浙江大学、苏州大学、上海社科院法学所、浙江省社科院法学所、浙江工业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浙江工商大学、中国计量大学、浙江省委党校法学部等高校科研机构的学者,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丽水市县两级检察院等实务部门专家共40余人共聚一堂,深入探讨行政公益诉讼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在会议的主旨发言环节,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副调研员解文轶向与会代表介绍了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的基本情况,并列举了在诉讼实践中遇到的相关理论难题,希望学界能对此展开深入研究。

会议第一单元的研讨交流中,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刘艺作《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检察公益诉讼》的报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章剑生作《论行政公益诉讼的证明责任及其分配》的报告。与谈人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骆梅英、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教授赵宏分别就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嵌入现有权力结构的策略、主客观诉讼区分对证明责任制度设计的影响发表了评论。

在会议第二单元的研讨中,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旭勇作《行政公益诉讼“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性质与认定》的报告;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施立栋作《论行政公益诉讼的起诉期限》的报告。与谈人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卢超、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助理教授陈天昊分别就组织社会学视角中的行政机关履职问题、起诉期限制度与前置程序处理期限的衔接作了评论。

会议闭幕式由清华大学教授、最高法行政庭副庭长余凌云,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浙江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章剑生作总结。余凌云教授认为本次会议研讨卓有成效,并就今后检察研究中应继续关注的问题作了展望。章剑生教授从检察机关的应有功能定位、检察建议与公益诉讼的关系等方面对会议作了总结,并就本论坛在今后的继续举办作了展望。

本次会议研讨呈现宏观议题与微观议题兼具、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特点,与会专家学者交流持续深入、研讨气氛热烈,有效地推动了检察行政公益诉讼的理论发展。